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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07:56:36
「公职律师风采」菏泽监狱裴殿立

公职律师风采

「公职律师风采」菏泽监狱裴殿立

裴殿立,男,汉族,中国党员,1974年7月出生,山东定陶人,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会员,现任山东省菏泽监狱纪委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

该同志于1997年通过山东省首次公务员考试到菏泽监狱工作,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7年始执业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先后入选菏泽市法律专家库、菏泽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咨询调解专家库,并被聘为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近年来,该同志被省监狱管理局记个人三等功二次、奥运安保先进个人一次,菏泽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四次、十佳仲裁员称号三次,连续两届被中共菏泽市委政法委和菏泽市法学会授予“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称号。

「公职律师风采」菏泽监狱裴殿立

千难万击坚且韧 案件代理结硕果

近年来,南自上海、湖南,北到内蒙,东起威海,西至宁夏,都留下了裴殿立同志匆忙奔波的身影。为了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合法权益,他南征百战,东挡西杀。在他代理的监狱及企业诉讼案件中,多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有利地维护了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合法权益,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公职律师风采」菏泽监狱裴殿立

2011年,某市一企业长期拖欠监狱企业工程款,对监狱企业决算申请等合情合理的要求不予理睬,并将监狱企业工作人员拒之门外、不予接待。由于该企业产品销路不畅,经济状况不断恶化,追回工程款的希望十分渺茫。在多方努力无果的情况下,监狱领导安排裴殿立同志向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接案后,他多次向业务人员了解工程及对方相关情况,认真分析法律关系,决定将该企业及其子公司诉至某省城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裴殿立同志多次到省城及子公司所在地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等多个部门调查取证、了解情况。通过周密调查和不懈努力,他发现该公司刚刚取得50亩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即申请法院对50亩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在强大的压力面前,该企业及其子公司不得不同意调解并支付长期拖欠的监狱企业工程款。

谈判调解依法争 不动干戈息刀兵

近年来,裴殿立同志参与处理劳动、工伤、医疗、土地、房产、侵权等纠纷处理以及项目、合同谈判等80多件,认真研究案情,理顺法律关系,综合运用法律、心理等谈判技巧,寻找突破口,据理力争,依据法律灵活而有效地维护了监狱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起草、审查合同1500余份,为刑罚执行、监管改造、行政管理、生产经营、队伍建设等提供法律咨询千余次,并依法提出法律建议,化解矛盾,有效地规避了监狱和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

2009年12月,农民张某受监狱企业合作方委托到监狱运送货物,由于机动三轮车出现故障,在维修过程中,张某被机动三轮车当场砸死。张某家属聚集人员要求监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到场处理的公安机关为了平息冲突,也提出人死在了监狱厂区,监狱企业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监狱领导安排裴殿立同志帮助处理,该同志向公安干警和张某家属进行了耐心的解释说明,一是张某与监狱企业没有劳动、雇佣、合同、侵权等法律关系;二是在合作过程中,监狱企业尽了应尽的协助、救助义务,因此要求监狱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经过耐心的解释,公安机关认可了裴殿立同志的意见,也取得了家属的理解,最终让监狱企业的合作方承担了赔偿责任。本来剑拔弩张的难题,经过他解析释法,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丹心一片防风险 监狱法治稳向前

近年来,该同志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致力于全面加强监狱和企业法制建设,法律风险防范进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良性阶段。他认真全面评审合同,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力争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出现大的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先后起草了菏泽监狱《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若干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管理办法》《信访工作办法》《保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提升监狱机关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了监狱和企业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公职律师一心公 为民服务步不停

近年来,裴殿立同志义务为维护警察职工及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100多件,提供法律咨询1200多次,维护了警察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作为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依法参与审理仲裁案件100多件。他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主持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以精湛的法律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赢得了当事人和法律界同仁的好评。作为第一届、第二届菏泽市法律专家库成员和第二届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次为政府重大项目和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建言献策,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2013年,一名警察带着亲属找到裴殿立同志。事情的经过是,警察的亲属李某借给商业伙伴谢某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约定一年后归还。事不凑巧,谢某经营不善,企业停产处于破产边缘。李某多次向谢某催款,谢某避而不见。裴殿立同志帮李某认真分析了合同条款和法律关系,决定将谢某及四名担保人谢某的妻子、谢某的企业、某某纺织公司、张某、孔某等起诉至法院,查封了几名担保人的账户。在巨大的压力下,谢某、张某、孔某等主动找到李某协商。经过反复讲法斗法、磋商谈判,担保人张某和某某纺织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同意分两期支付李某欠款60万元及违约金6万元,并承担了诉讼费。作为让步,李某同意解除冻结的担保人账户。不久李某就如愿以偿得到了全部欠款及违约金共计66万元,追讨欠款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至此,愁眉不展的李某过上了安心的日子。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年届不惑的裴殿立律师将一如既往地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懈努力,伸张公平正义,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建言服务,以专业的服务和敬业的精神展现公职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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