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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起诉案件.速找泰仁律师,结婚半年离婚,男子要求退还20万彩礼,法官判决要还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20:37:37

彩礼是自古以来的民间习俗,许多地方在婚嫁方面都有嫁妆和彩礼的讲究。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结婚不久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况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彩礼到底应不应该退还?退多少?

王亮(化名)是一名程序员,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忙于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也算是有一个不错的收入了。但是他的父母却并不开心,原来年近30岁的王亮至今仍是一个人,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了,可是王亮似乎一点都不放在心上,父亲王洪(化名)可谓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在此前父母已经多次催王亮回家相亲了,王亮都以工作繁忙为由将其推脱。今年年初经不住父母的再三催促,王亮不得不回家相亲。经过亲戚的介绍王亮认识了崔敏(化名),原本只想应付一下了事,没想到自己和崔敏还比较谈的来,第一次见面两人也算是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后来两人的关系发展很快,基本在回来工作的时候就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今年五月份,两人在老家举行了婚礼并开始了同居生活。由于老家有送彩礼的习俗,所以在结婚的时候,王亮家送了20万现金作为彩礼。原本以为幸福的婚姻生活从此开始,没想到还没到半年便出现了变故。

结婚的第3个月,妻子崔敏以两人性格不合向王亮提出离婚。这一下弄得王亮懵了,不是刚结婚不久吗,怎么就要离婚呢?难道自己遇到骗婚了?经过多方调解崔敏还是要坚持离婚,后来通过调查,王亮发现妻子在与自己结婚后仍和一名男子保持密切关系,原来自己不仅被绿了,还被骗婚。这种情况对于所有男人来说都不能接受,王亮一气之下将崔敏告上了杭州某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20万彩礼。

在法庭上原告王某称:自己与崔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结婚以后,崔某不守妇道与他人存在苟且关系,并且结婚半年提出离婚,存在骗婚嫌疑,因此希望法院能判决离婚并讨回20万彩礼,并归还婚姻期间所购买的项链戒指。

被告崔某辩称:1、自己并没有不守妇道,王某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2、自己向王某提出离婚只因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生活并不理想;3、在婚后自己曾因婚外孕手术造成后遗症(妇科炎症)。在自己住院期间,男方不仅没有做到尽到做丈夫的责任留自己一个人在医院,并且结婚后男方的钱从来没有交予自己管理,连自己住院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所以自己对这次婚姻十分失望,希望离婚并要求男方赔偿。

法官经过详细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夫妻关系,但双方婚姻期较短,双方感情破裂已成事实,应当尊重双方的感情,对于原告提出的根据习俗送与被告的20万彩礼理应予以返还。但是基于双方婚姻事实,并且在同居期间崔某由于宫外孕手术造成了一定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基于上诉事实,被告崔某返还彩礼因予以减少,本院依法酌定为15万元。原告所主张的戒指和项链属于赠予,系私人财产,且原告未提出相关证明,被告对此也不认可,故本院对原告的此项诉求不予支持。最后法官宣判,一、被告崔某须在判决之日生效起10日内归还王某15万彩礼;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求。

最后两人都没有选择上诉。

来源:泰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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