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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金东区找刑事律师,金华警犬被盗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9 17:08:37

浙江金华一对夫妻因为“捡”了一条警犬而被认为是盗窃,遭遇刑事立案,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按这对夫妻的说法,他们是把警犬当作流浪狗带走进行救助。

金华“警犬被盗”事件当事人:配合警方调查,静待结果

警方通报

10月30日,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获悉,相关派出所所长被停职,警犬管理员被予以辞退处理。

事件当事人应女士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她已经得知了事件最新进展。现在警方很积极地在调查取证,她能做的就是尽力配合警方调查,静待结果。

事件进展

涉事派出所所长被停职

警犬管理员被辞退

近日,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在微博发文称,她们夫妻二人因在路边捡到一条狗而被认定“偷盗国家财产”,进而寻求法律帮助。

应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29日晚7点左右,她与丈夫晚饭后出门散步,在金华政和街的一排垃圾桶旁见到了一条正在翻食垃圾的狗,很瘦弱,且前脚微瘸,很容易亲近人。自己看了很可怜,因为平时经常救助小动物,所以便将其带回了家。

金华“警犬被盗”事件当事人:配合警方调查,静待结果

在垃圾箱旁边的警犬“老三”

“当时天气热,我担心狗会渴死,在离它十几米远的地方对它招了招手,它扑了过来后,我就把这条很脏很瘦的狗当作流浪狗带回家了。我之前经常救助小动物,因为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这次捡到狗也就没太当回事,并没有报案。带回家后,在狗的身上也没有找到任何原主人的信息。尤其是认真查看狗脖子上的项圈,也没有任何信息。恰巧那几天,我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找主人的事情也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辖区派出所的民警找上了门。”应女士告诉记者。

应女士称,没想到几天后,夫妻二人涉嫌盗窃被派出所调查。民警告诉她,这条狗是警犬“老三”,价值15000元,夫妻二人的行为属于盗窃。

经过多次审讯和做笔录之后,应女士与丈夫缴纳了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然而,她们在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了这只名为“老三”的警犬在翻垃圾。

10月27日晚,金华金东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2018年6月29日晚,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头警犬被盗。经立案侦查,7月3日,金东公安分局对涉嫌盗窃的朱某(男,1990年出生)、应某(女,1989年出生)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经初步调查,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

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诚挚欢迎媒体和广大网民监督。

10月30日,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领导对此事件高度重视,通报了该案的处理进展情况。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朱某、应某所涉案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介入,将结合朱某、应某夫妇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尽早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等核查结束后,将会通报最终的结果。

此前案例

已有两人因盗窃“老三”被刑事处罚

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了解到,牧羊犬“老三”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带走,此前还有两人因它被处以刑事处罚。

金华“警犬被盗”事件当事人:配合警方调查,静待结果

丁某甲拍摄的“老三”照片

起诉书显示,2018年5月31日晚8时许,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多湖派出所饲养的德国牧羊犬“老三”在多湖派出所北侧路口放风,被告人丁某甲、丁某乙发现,两人合谋准备将该德国牧羊犬偷回家饲养,后采用吹口哨、召唤等方式将该德国牧羊犬盗回家中。经鉴定,被盗德国牧羊犬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案发后,被盗德国牧羊犬已被追回并归还被害人。

据《浙江法制报》7月25日曾以《萌犬看着乖巧,父子俩起贼心 万万没想到是条警犬》为题报道称,金东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丁姓父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庭审中,检察院出示的审讯笔录显示,犯罪嫌疑人在多湖派出所附近路口,看见这只德国牧羊犬,吹了下口哨,狗就跑了过来,狗很听话,很通人性。两犯罪嫌疑人一路呼唤将狗带回了家,在途中狗还走错过路,但被嫌疑人吹口哨呼了回来。

对话当事人

尽力配合警方调查 静待结果

10月30日,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应女士告诉记者,已经从媒体的报道中,得知了最新进展。30日上午,警方已经找到他们,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之前做笔录的时候你和警方都说了什么?

应女士:民警说监控显示我们把狗带走了。但是我们一直都不承认我们偷走了这条狗,我们只是看它可怜,想照顾它。

记者:事件发生后对您和您的家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应女士:这个案子对我们就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毕竟成了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得到了限制,出行极其不便。这几天接触的人比较多,让我们的生活有些颠倒,饮食不规律,精神状态高度紧张。

记者:目前警方现在都做了哪些取证?

应女士:现在警方很积极地在调查取证,具体的处理结果要以警方为准,我目前能做的就是尽力配合警方的调查,然后静待结果,我相信这几天就会有结果的。

此前同样遭刑事处罚的丁某甲:希望可以还自己一个清白

10月31日,此前因警犬“老三”被处于刑事处罚的丁姓父子联系到了记者,他们表示,自己同应女士的遭遇基本一致。

丁某甲告诉记者,5月31日晚,他与父亲两人在外工作吃完晚饭后准备回家,在离当事派出所一百米左右的红绿灯路口发现了“老三”。

“当时下着雨,狗身上已经淋湿,浑身脏兮兮的,我爸看到后就没怎么理会,我比较爱狗,见他可怜就喊了它一下,它就一直跟着我走。当时带它回来的时候,它身上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它是警犬,我一直以为它是流浪狗,好吃好喝的养着。”丁某甲对记者说道。

据丁某甲称,几天后,辖区派出所的民警找上门称这只狗是警犬,他与父亲便和民警一起前往派出所做笔录。

丁某甲的姐姐丁玲(化名)对记者说:“我父亲那天下午1点去派出所后,第二天下午6点左右才出来。我父亲是取保候审,我弟弟被刑拘了一个月。法院帮我们找了援助律师,他们跟我弟弟说,认罪态度好就可以从轻判决。我们当时也不懂那么多,只希望我弟弟能快点出来。”

金华“警犬被盗”事件当事人:配合警方调查,静待结果

丁某乙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丁某甲表示,从事发到现在,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成为了朋友眼中的笑柄。直到他看到了有和他们相同遭遇的报道,才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他也希望可以还自己一个清白。

(来源:看法新闻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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