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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河南桐柏县律师,创新审判理念,培育文明家风——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纪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8 18:13:28
创新审判理念,培育文明家风——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纪实

家事纠纷的解决,关乎个人与家庭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近年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的理念和机制创新,坚决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签发人身保护令,“亮剑”家庭暴力

“这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请你遵照执行。” 2017年 3月14日,桐柏县法院依法向董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这是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后,桐柏县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陈某与董某系夫妻关系。陈某诉称,董某长期、多次殴打自己, 无奈之下,二人开始分居,后陈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董某仍多次到其开设的缝纫店铺内对其骚扰、殴打、辱骂,并扬言一旦离婚就会对陈某及其娘家亲属实施暴力不法行为。

案件开庭后,董某依然我行我素,对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威胁、恐吓申请人。于是陈某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提供了出警记录、医院门诊病历等证据。

桐柏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赵永林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董某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及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陈某、被申请人董某及其住所地的居委会、派出所。

赵永林法官说,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往往依据的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和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因此,家庭暴力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截至目前,桐柏县法院已发出多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广受当事人的好评。

引入家事调解员,“助攻”诉前调解

“如果都没有意见,就按你们刚才达成的协议出具调解书了,双方是否表示同意?”2019年3月11日,在桐柏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面对书记员的发问,原、被告不约而同地点头同意。

曾某与前妻育有一子二女,离婚后子女随曾某生活。后曾某又与胡某结婚,并与胡某的两个未成年女儿共同生活。 2018年8月,曾某因病去世,因遗产分配产生争议,曾某之子曾小某将胡某及其姐妹告上法庭。

经原、被告同意,承办法官邀请两名律师担任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两名家事调解员结合曾经代理案件情况,释法明理,唤起各方亲情观念。双方重新分割遗产,承办法官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并出具调解书。

桐柏县法院坚持诉前调解原则,将一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矛盾争议不大的家事案件解决在立案环节,从源头上控制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避免矛盾纠纷因双方对簿公堂而激化。同时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2017年以来共调解案件300余件,减少了当事人的大量诉累。

签发律师调查令,解决“取证”难题

“有了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我们律师“取证”底气也足了!”2019年3月15日,河南兴淮律师事务所吴正军律师接过桐柏县法院签发的首份律师调查令后,兴奋地说道。

张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依靠多年经商,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和债权。因家庭琐事,夫妻感情破裂,201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由于夫妻共同财产价值高、争议大,且原告张某没有在指定期间补交诉讼费,离婚时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未做处理。

2019年2月22日,张某再次起诉吴某,要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吴某玩起了躲猫猫,拒不露面。因一笔吴某在某公司享有的几百万元债权无从查知,无法举证,张某情急之下病倒了。

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律师吴正军接到委托后,依法向法院递交了律师调查令申请书,法院审查后签发了律师调查令,由吴律师向某公司调查取证。张某获悉后,病情好了一大半,称赞法院的做法好。

桐柏县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李守莲说,实施律师调查令制度,既缓解了当事人取证难的问题,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并且对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离婚冷静期,打破“围城”困局

“真是过不下去了,不过要谢谢法官,给时间让我们理性对待婚姻。”2019年3月4日,拿到了法院调解书后的刘某不禁感慨道。

刘某和韩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本应和和美美过日子,但丈夫却总怀疑儿子并非自己亲生,妻子刘某觉得委屈,不解释不回应,对丈夫实施冷暴力。2018年年底,双方发生争吵,韩某将刘某打成轻微伤。

2019年1月24日,刘某将韩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桐柏县法院经调解和好无效后,给双方设置一个月冷静期,要求他们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并且把子女利益作为重点考虑指标。

一个月后,2月28日,双方再次来到法院,均同意离婚。原来在过年期间,因为走亲戚又闹得不可开交,二人听从法官建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桐柏县法院院长何志在谈到如何办理好离婚案件时说,要运用好婚姻冷静期制度,案件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依职权或依双方当事人申请,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让双方当事人冷静、反省,促使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

法治中国,家事审判,任重道远。桐柏县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配齐配强家事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不断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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