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李沧刑事律师团队哪里找,李沧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8 05:48:22


【选树业务能手 总结特色方法】刑事和解能手——麻晓青

【选树业务能手 总结特色方法】刑事和解能手——麻晓青

开栏语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解决队伍建设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筑牢为民初心。为进一步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奋斗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选树业务能手 总结特色方法”专栏,选树一批在某个工作环节或工作内容上表现出色的具有“一招鲜”的业务能手,并将他们总结的特色鲜明、便于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方位展示给大家。

刑事和解能手:麻晓青

【选树业务能手 总结特色方法】刑事和解能手——麻晓青


麻晓青,女,1982年6月出生于山东青岛。2008年6月通过社会招考进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近三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5件111人,审查起诉案件382件421人。麻晓青始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她个性坦率,爽朗幽默,好多同事后辈见了她总会亲切地喊声“小麻姐”;她从检十三年,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九年,是李沧检察院刑事检察名副其实的“大佬”;她工作踏实、生性乐观,轻名节而重实务,不图功成名就,只求无愧于心。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麻晓青经常要面对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她对待案件当事人一向诚恳耐心,其条理分明的释法说理能力和化解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法,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2018年麻晓青检察官办理的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刘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马某某与刘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双方协议离婚,经法院判决李沧区某小区的一处房屋归马某某所有。2018年1月26日晚,刘某某因对房屋权属判决不服,故雇佣他人强行进入室内,并与马某某发生争执,马某某持门把手击打刘某某头面部致其受轻伤。针对此类案件,如果单纯就案办案、不充分释法说理,不仅不利于从长期化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还极易造成当事人对该案处理的不满情绪,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为了促进矛盾化解,麻晓青在本案审查起诉期间,积极联系马某某、刘某某,给双方当事人分别打了十余个电话,并先后约见双方多次,充分听取意见的同时,紧紧围绕案情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刘某某最终认可了马某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且刘某某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也取得了马某某的谅解,考虑刘某某系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的刑事和解工作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事和解四步工作法

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戾气、实现案结事了,就需要在办案过程中,运用一定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因此,麻晓青检察官结合其九年的刑检工作历程,总结了“听、解、联、公”四步工作法。


“听”即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表达权。在听取双方诉求的过程中,不急躁不阻止有耐心,全面了解案发事实、经过及双方对案件处理的要求和态度,摸清当事人有无达成刑事和解的意愿和能力。


“解”即向双方做好劝解、解释工作,并向双方充分释法说理,摆明利害关系,为双方搭建和解平台,让双方通过换位思考,更加冷静、理性的协商,同时也要让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让其以诚恳的态度争取被害人谅解,尽力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彻底化解矛盾,促成和解工作,不给社会留下不稳定诱因。


“联”即面对家庭困难或对完全不懂法、沟通较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必要的时候,可联合本院控申部门、办案派出所或当事人居住社区工作人员,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来促成和解。


“公”即面对争议较大,有涉检信访隐患且需要做刑事和解工作的案件,可以由“静态封闭审查”向“动态公开审查”转变。利用好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形式,通过在听证会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公开示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展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及公平、公正的办案态度,尽可能消除当事人对案件的质疑,以此方式促成刑事和解。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编辑 / 新闻宣传办公室

【选树业务能手 总结特色方法】刑事和解能手——麻晓青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