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找浦东新区律师事务所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7 20:58:05

你见过律师与咨询人在街头进行法律咨询吗?耄耋老人又是怎么足不出户完成了专业的遗嘱订立?这些难题都在浦东法律援助中心“上门办”服务中有了解答。

记者从浦东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该中心贯彻落实“七办一宣传”便民措施,其中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上门服务的“上门办”,让特殊群体也感觉到了法治阳光的温暖。今年以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为4名受援人提供“上门办”服务,现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代为草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让行动不便的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把事情办好,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让行动不便者足不出户享受“法治阳光”,浦东法援中心“上门办”服务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解决耳背老人的立案难题

“周伯伯,你的诉状我帮你写好了,你拿好。”今年5月15日,陶国平来到浦东合庆镇上的街角,与正在街上做小生意的周老伯见面。

周老伯今年已经77岁高龄,家庭经济拮据,但周老伯心中有个结:他想对一处房屋进行确权以及向同村一村民索赔损坏房屋的损失。此前,他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但因法院立案庭表示其书写的材料不符合立案标准吃了“闭门羹”。

无奈之下,周老伯向浦东法援中心写信求助,中心收悉信件后,派出了上海东泰律师事务所陶国平律师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陶国平律师上门后,发现周老伯耳背十分严重,口头交流很困难,几乎是通过书写形式才完成了谈话笔录。

通过查看分析证据材料,陶国平告知周老伯:如果认为被人损坏房屋,可以起诉要求恢复原状。但本案证据缺乏,且诉讼时效已过,需要承担败诉风险。但周老伯仍坚持起诉,并要求律师为其代书一份诉状。

由于周老伯没有手机,陶国平多次就案件细节上门。拿到这份专业的诉状,周老伯热泪盈眶,他对之后的诉讼之路也更有信心了。

上门化解“家务事”

今年7月8日,居民吴老伯写信求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与老人所属街镇联系得知,求助人是位86岁的老人,腿脚不便,且听力不好,电话沟通困难。中心启动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于收信当天完成了受理、审查、指派全部流程,指派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蒋依蕾律师上门咨询。

蒋依蕾律师在老人家中开展法律指导和帮助。老人共有3个子女,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矛盾主要集中在与大儿子一家上。大儿子再婚后住着老父亲的房子,但大儿子一家非但未尽到赡养义务,还对老人态度恶劣。老人希望大儿子一家迁出自己的房子。

蒋律师继续询问房屋状况,老人口中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造房时大儿子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因此蒋律师解释:该房虽然是老人出资建造,但并不是完全属于老人,大儿子在其中也有份额。

听到这里,老人还是希望律师能为自己的“家务事”出出主意。蒋律师建议不要轻易诉讼,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来处分名下财产。吴老伯觉得这个主意好,但不知道怎么写。于是,蒋律师根据老人意思为其起草自书遗嘱,并全程录影录像,后期免费为其刻录光盘。

老人拉着蒋律师的手激动地说:“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政策好,方便了像我这样行动不便的老人,让我们不用再自己奔波了,真是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异乡人感受法律的温暖

“我在这里工作了10年,现在却告诉我不是单位的员工。”外来务工人员蒋梅(化名)有些不知所措,打官司没有钱,也不认识人,该怎么办呢?了解到蒋梅的困境后,经过核实,她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于是浦东新区法援中心派出了陶国平作为法援律师对蒋梅进行帮助。

让行动不便者足不出户享受“法治阳光”,浦东法援中心“上门办”服务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通过分析,蒋梅要求按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有法律依据,并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中,发出调解通知,公司收到通知意识到蒋梅提出的要求于法有据,公司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终于同意庭外和解,双方签订协议书,按法定标准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从受理案件到和解撤诉,历时不到1个月,蒋梅的烦恼就化解了。

“援助案件不管涉及多少金额,案件是否复杂疑难,援助律师都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努力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益,帮助弱势群体,让他们在困难无助时还有法律援助可以依靠,这就是我们法律援助的社会效应,对用人单位也是一个法律意识的教育。”陶国平感慨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