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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找能力强的债权债务律师,桂林找能力强的债权债务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14:59:44
桂林中院召开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桂林中院召开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桂林中院召开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月28日上午,桂林中院召开本院受理的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有347名债权人出席会议。

申请执行人日月恒公司与被执行人汇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达1314.6万元,此外,汇通公司还涉及员工工资及保险补缴、待退房款、银行贷款、民间借贷、所欠工程款等多笔债务共4164.2万元。因企业资金断链等原因,汇通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其主要财产已设置抵押,还负有其他多笔债务,其资产已难以清偿全部债务,经汇通公司主动申请,桂林中院经过依法审查,于2018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汇通公司破产清算,并于12月7日指定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担任汇通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会上,主办法官宣读了破产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通报了债权人到会情况,阐明了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职权,组织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等事项进行了表决。汇通公司法定代表向与会债权人作了破产事宜报告,管理人向与会债权人就管理人接管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债务人财产审计情况等内容作了报告。

因汇通公司所负债务涉及大量购房户债权人,而该房产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配套设施、辅助工程等尚未完工,还未达到交房条件,目前汇通公司递交了重整申请书,桂林中院将综合考虑重整是否有利于解决工程遗漏问题,是否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有利等因素进行依法审查,切实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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