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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在追加侦查中有必要找律师吗,冠领律师出手,被告人免受追加起诉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13:57:45

冠领律师近日代理了一起河北刑事辩护案件,运用事实和法律使被告人免受追加起诉,实际判决刑期少于检察院量刑建议。


常某出生于农村,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城市里打拼,在乡亲们眼里他事业有成,是家里的骄傲。2019年,常某失业了,他的生活陷入了窘境。但常某已过而立之年,再加上父母收入不高,因此他不愿向家里伸手要钱。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找工作屡屡碰壁之后,他想先向朋友借点钱渡过难关。

冠领律师出手,被告人免受追加起诉


2019年夏天,常某去某办公楼找朋友时,见到有个办公室挂着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的牌子,他想起来自己借出去一笔钱一直要不回来,于是常某走进这间办公室咨询。接待他的人姓马,常某向马某说了自己的遭遇,马某细心地为他分析了有关情况,二人越聊越投机。马某听说常某一直没找到工作,他对常某说,网站正好缺人手,可以来这里上班。常某听后非常激动,当即应下了。让他没想到的是,眼前的这个人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滑进了罪恶的深渊。


常某入职没多久,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就关闭了,眼看着又要失业,他心急如焚。这时,马某找到常某说不如合伙弄个网站,他还拉来了两个朋友穆某和郭某,他们四个人每人出资两万五,常某同意了。


马某从北京找了个“国际援助法治中国”网站,他们四个人加盟,2019年12月初,“国际援助法治中国”正式开张,马某还给常某等人办理了工作证。网站一直没怎么盈利,心思“活络”的马某将目光投向了另一个地方。


2019年12月中旬的一个晩上,马某让黄某开车带常某去河北某县西侧的一个搅拌站敲诈勒索钱财。去之前,马某告诉二人到了以后先拨打12369举报,并事先在一张纸上写了打举报电话怎么说,大概内容就是他们是法治中国网媒体的,这个搅拌站有污染,你们过来处理一下。


常某和黄某到了以后就打了电话,也不走远,等着人来。过了一会儿,搅拌站的工作人员就联系到了他们,上了他们车的后排座,给了他们一千块钱,让他们不要报道,常某分得了三百块钱。2020年4月份,常某和穆某见有人用钩机挖山,就用同样的手段敲诈了1万元。


尝到了甜头的他们,利用有污染的企业怕被曝光炒作的心理,半年多作案20余起。2020年7月10日,常某落网。

冠领律师出手,被告人免受追加起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常某的家属在第一时间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说明情况。接到委托后,冠领律师迅速对案件事实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研判和分析,对常某及其亲属做了两点要求,第一积极退赃,第二认罪认罚。


在审查起诉阶段,冠领律师通过阅卷发现,检察院对常某追加起诉的第二起犯罪中,只有穆某供述常某参与,常某予以否认且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检察院对常某追加起诉的这起犯罪,证据不足。


庭审中,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为一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对此,冠领律师从七个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1.被告人常某不构成恶势力集团;2.追加起诉第二起常某未参与;3.被告人常某系从犯;4.被告人常某系坦白;5.被告人常某亲属积极退赃;6.被告人常某系初犯;7.被告人常某应在一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

冠领律师出手,被告人免受追加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常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常某亲属积极退赔所有涉及常某犯罪事实的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常某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追加起诉的第二起犯罪证据确有不足。综上,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冠领律师成功帮助了被告人避免了有罪的追加起诉,判决刑期比量刑建议书中少三个月,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精神,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帮助被告人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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