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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喜欢找女律师,律师总是被嘲笑的对象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06:44:00
律师总是被嘲笑的对象

那天去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庭。当我一踏进二楼大厅,除了每次来都会自觉不自觉地端祥良久——那浮雕在大厅的正对面墙上熠熠生辉的繁体“法”字外,这次还发现大厅的右方向竖立着一幅易拉宝广告,广告内容是对电视连续剧《底线》的介绍。

一看就是政法剧,在这之前应该还有一部电视连续剧《庭外》也引起过我的注意,但在追了几集后,觉得内容太过谎诞,工作也忙,就放下了。

我想这个应该也差不多,但只是对一部电视剧,荔湾区人民法院竟然会如此隆重地予以推送而感到不解。

昨天翻看朋友圈,偶然发现一篇《货拉拉案当事人对<底线>“帮你拉案”的声明》。

点开一看,原来《底线》“帮你拉案”,就是以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的刑案“货拉拉案” 的基本事实为题材改编而成。

该案货拉拉车主周某春认为电视剧《底线》加了很多与事实情况不符的虚构情节,影响到了“原案”的正确定性,并严重侵害了他、家人和辩护律师的名誉权。

这一下激起了我的好奇心,顿时打开电脑来看,哇,《底线》还真不错,一发而不可收。

其他不说,单就“方婶儿”这位立案庭的庭长法官,一身谦卑,两袖清风,专业清湛,能立(案)能审(案),以男儿五尺之躯驰骋于院内院外,好不痛快哉!如果法院的立案庭个个庭长都成了他一样“看大门的”,那中国法治的春天还会远吗?

律师总是被嘲笑的对象

剧中片断

……一口气追到第十五集……

原来《底线》还是一部普法宣传教育电视连续剧,它汇集了近几年来,国内国外(江歌案)发生的重大复杂疑难热点案件,通过影视“蒙太奇”的方式再次进行演绎。例如:辱母杀人案、网络主播猝死案、职场性骚扰案、“江歌案”、货拉拉案、弑母案等,言及此处,笔者不妨大胆预言,二审还未宣判的劳某枝案极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搬上《底线》。

通过剧情,法院内部的工作流程,和在案件审理时,法官们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法院与法院,法官与法官之间的交流、沟通都让你看得真切。

尽管《底线》将庭前调解作为一个虚拟又存在的一个受案环节,虽然有点过度理想化,但结合法理情,一个中国特色的法治模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官们通过备案后的外调,掌握案件的第一手资料,针对原被告的权利义务予以“纵横捭阖,冷心为上”的说服、驾驭,凭借内心确信,一次次化解纠纷于无形,实现人世间最基本的公平正义,这一点笔者完全赞同。

十四亿人口大国,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产生矛盾,当纠纷无法自行化解之时,诉诸于法院,信服于司法,于第一时间法律工作者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面对面”调解,以实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法官审案不遵循先例,就是“……对既往司法实践的挑战”的论断,与法官对经过再审程序改判案件的“悲极”情结,都是沉疴痼疾,《底线》剧情对此也有所触碰,并且旗帜鲜明地指引“根据案件实质,适用法律。”相信错案必纠既是司法原则,也是促使人们信法、守法、用法的必须。

……

律师总是被嘲笑的对象

剧中片断

相比《底线》剧情展现法官的高帅美形象,在实现建设法治中国之“铁三角”之一的律师,反而在剧中有意或者无意中被贬低、妖魔化。在第十五集之前的剧情中出现的几个律师形象,不是被指为了出国深造而抛弃八年热恋“女同学”的现代陈世美,就是被诟病靠故弄悬虚揽案,恶意炒作办案的瘸子,那怕是靠着“证据”为公司打赢官司的律师,也被人痛骂为:“他简直就是个无赖他“。

“真想做律师的话,等你不是为了赚钱或其它”——做律师就是为了赚钱?

“不肯舍小钱赔偿,却愿花大钱请律师”、“而且还请这么贵的律师”——这两者有因果关系吗?

“他故意刁难。”——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责任,也是权利。

“小情侣要不要请律师”、“这都不是冤枉钱”——这与现实中总有某某人劝当事人时所说的:“请律师没用的,你不要请什么律师”不是如出一辙么?

瑕不掩瑜。正如一篇评《底线》文的题目:“人间烟火暖,正道慰人心。”用“方婶儿”剧中所说,徒弟叶芯接过话茬重复的一句话:“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

如果天下无讼,那么,律师我愿意下岗。

律师总是被嘲笑的对象

剧中片断

(责任编辑:谷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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