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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成都律师婚姻,关于婚内出轨财产分割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5 12:34:23

成都婚姻律师:婚内出轨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本文由胡静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转载(胡静,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心理咨询师;《成都离婚网》、《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创办人、专业律师;十大网评律师;十佳律师;成都第四城论坛、吃喝玩乐网法律顾问;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研究中心主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律所大案、要案部负责人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楼)

四川成都婚姻律师:婚内出轨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静律师

婚内出轨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1、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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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3、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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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诉离婚主张时间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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