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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身发抖怎么办,明知自己有病还继续开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4 15:51:07

近期

个别省市

接连发生因驾驶人突发疾病

导致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多人死伤

公安部特发出重要提醒

患上癫痫、眩晕症等疾病就别再开车了

事故回放

5月4日16时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时,车辆突然加速,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径直撞向停在路边的车辆和过往行人,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经查,刘某2021年曾做过开颅手术,术后按医嘱服用抗癫痫药物,事发时出现身体颤抖,后陷入无意识状态。结合脑部CT和临床诊断,初步判定系突发癫痫病所致。

重要提醒:患上这些病就别再开车了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5月3日7时许,冯某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时,先后与6辆电动自行车、1辆摩托车相撞,随后继续向前行驶,再与东侧引桥等候红绿灯的3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经查,冯某某事发时癫痫病突然发作,后陷入无意识状态,导致事故发生。

重要提醒:患上这些病就别再开车了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交警提示

为保障安全驾驶,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申请人申请驾驶证时,应如实告知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申领驾驶证后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患上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应按要求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并不再驾驶机动车,严防驾车时疾病突发酿成惨祸、害人害己。

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来源: 北京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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