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1日上午,山东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青岛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烟台龙口市商会调委会、济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协会的代表,与当地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同志一起,做客山东台周末说法,讲述他们为职工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故事!
近年来,在市县两级总工会的联系引领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联、工商联的支持指导下,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了社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三家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联合选树为山东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他们有些什么亮点和绝招?工会组织如何与社会组织加强联系、引导、服务,携手共筑和谐劳动关系的?节目中代表们畅所欲言,山东台融媒体直播,今日头条、百度、新浪官方微博、齐鲁工惠客户端、学习强国平台、闪电新闻客户端、齐鲁网、蜻蜓、喜马拉雅同步直播!全网观看阅读量近30万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群团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接长手臂、形成链条,使群团组织成为党联系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渠道。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呈现出发展快、种类多、领域广的特征。这样的大背景下,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也快速发展,它们的工作内容与职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以及精神文化权益密切相关,在服务职工群众、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日益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是党中央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工会适应形势发展、积极主动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群团工作,多次就群团组织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总工会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就推进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落实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前不久,2021年度山东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产生,它们分别是:青岛市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龙口市商会、济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协会。
王文华:国立在工会扶持下发展起来
王文华,青岛市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第十六、十七届青岛市人大代表,即墨区总工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即墨区心理学会会长,富民兴鲁奖章获得者,齐鲁和谐使者,青岛市劳动模范、青岛市三八红旗手。
近年来,在青岛市和即墨区工会以及上级工会的联系帮助和指导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秉承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理念,以职工维权服务的四大需求为着力点,开展职工赋能培训、劳动调解维权、心理健康服务及困难职工帮扶活动两千余场次,受益职工10万余人。
王文华:我们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前身是即墨市总工会职业介绍所,1996年成立的,当时主要业务是职业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职工的需求变化,2015年8月正式更名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青岛市和即墨区工会以及上级工会的联系帮助和指导下,现在已发展成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志愿服务等5大板块于一体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即墨位于青岛城区北部,陆海面积各2000平方公里,曾是全国百强县前十、江北第一,2017年撤市设区,现有常住人口133万、在职职工30万人,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等市场主体30万家。近年来,青岛市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努力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贡献。我们在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中发现了职工维权服务的四大需求,分别是技能培训与求职需求,劳动法律维权需求,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及困难职工帮助需求。作为社会组织,我们深度参与青岛市总工会 “123456”法律维权体系,青岛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即墨国立社会组织中标后,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安排有经验、懂法律的6人专业团队担负日常工作,积极参与接访、调解、接听热线及法律服务和数据分析等工作,在我们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下,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第一季度就办理工会法律援助874件,解答法律咨询3001件。国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职工维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诉求开通绿色通道,共服务职工4000多人次。受即墨区总工会委托,针对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及各类劳动人事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中心坚持关口前移,组织专业法律团队为企业出具详实的“法治体检报告”,帮助企业规范制度体系,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心广泛开展“普法大讲堂”进企业、进社区、进课堂活动,共举办活动24场次,受益职工群众1630人次。
二是大部分农民工、失业人员、“4050”人员及大学生等群体,存在技能培训与求职需求。中心举办各类专题招聘会、校园招聘会560余场,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高校毕业生10万余人次实现了就业。
三是职工心理减压及职业倦怠缓解需求。中心先后在青岛即墨区、城阳区、市南区、莱西市等31个社区设立了服务站,成立了9支特色志愿服务队,为职工开展心理咨询
四是困难职工心理疏导、经济援助、康复指导、生活照料等需求。中心先后走访64个社区,为3O名困难职工家庭的春蕾儿童送去衣服、学习用品,为460户困难职工家庭送去生活用品。
小赵是个20岁的小姑娘,在即墨某街道一家足浴店工作,小赵找到我们社区工作者王大姐,说单位无理由克扣了她5月份1000元的工资,并且出具了和单位的微信聊天证明。她说,本来干的挺好,现在都不想干了。
社区工作者王大姐很负责任,询问发现小赵某与店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为她缴纳保险。这样,讨薪就很难了。国立的社区工作者,第一时间和足浴店电话联系,询问情况是否属实。足疗店长说,小赵私自收取顾客钱财,违反店规,因此把这部分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王大姐又联系小赵核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王大姐又找足浴店,足疗店就说1000元是罚款。王大姐告诉足疗店,除非有证据证明小赵做错了,违反规章纪律,否则罚款是不合法的。告诉足疗店不签合同也不合法,如果想留住人,还是签合同。
经过两次调解,店里还想留住小赵,就把1000元工资给了小赵。小赵就回去上班了。我们觉得,帮助职工维护权益是一方面,此次法律援助取得圆满成功,还帮助足疗店认识到怎样处理和劳动者的关系,怎样留住人。
还有个事。今年年初,有个外来务工人员小王与青岛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在工地泵管线路改造时,从梯子上摔下来,导致头部、手部轻伤,足部骨折,经与老板两次协商,索要工伤期间的工资,没谈好,来寻求帮助。我们的法律志愿者视频约谈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工伤期间停发职工工资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经过多次沟通约谈,用人单位最终同意支付拖欠的3万元工资。
职工工作中受伤,要求待遇的纠纷不少。小张在工程开挖作业时,水泥灼伤眼睛,住院治疗,期间公司一直支付工资及陪护费,直至2020年底。后来集团公司为小张委托鉴定机构司法鉴定,鉴定为7级伤残,后因后续治疗费问题,小张索赔90万,双方一直就赔偿协商不成。小张到处上访,公司 也很挠头。
我们中心法律社工多次到用工单位化解矛盾,公司虽一直积极配合张某某治疗,但其他赔偿工作不兑现。法律社工多次与各方当事人线上线下沟通,请劳动法专业律师参与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用工单位同意支付职工58万元,小张表示很满意,单位了了一个心思,还感谢我们国立的志愿者。
还有个事很典型。老李是外省人,在青岛市一家建筑公司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公司一直以资金紧张等各种借口拒不支付十四余万元的工资款。李某某等人多方求助讨要无果,一筹莫展,前来求助,希望帮他们讨薪。中心法律社工了解具体情况后,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立即受理了该案并进入快速处置。通过电话沟通、见面约谈,多次与该公司进行联系和协调,向该公司讲法规、讲政策,严肃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向其阐明拖欠工资行为将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在中心坚持不懈地敦促和努力下,春节前夕该公司终于将所有欠款一次性打入农民工帐户中。十几名农民工领到薪水后高兴地返回了家乡。
主:国立专业人才,都是在弱势职工遇到难事的时候,伸出援手。为你们的公益服务点赞!你们做到了很多单位想做又没有能力、没有条件做的事!
宋延兵:我们选树了12个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要做大工会朋友圈!
宋延兵, 青岛市总工会法律工作 部副部长
一、突出“四个强化”,推动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总工会作为山东省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试点单位,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不断推动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专门成立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将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写入全委会工作报告,列入年度工会工作要点,制定专门经费预算,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会组织工作思路,把握工作方向。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要求。出台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确立了崂山区等四个试点单位,到目前已经形成1+10的工作格局。出台的两个《意见》对通过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覆盖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联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与民政、统战、社会组织总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全市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数量、规模状况等情况,加强内部协调,明确了市总工会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任务。我们将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作为工会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邀请青岛市社会工作研究专家等相关人员授课,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提高工会干部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水平。工会和民政局加强联动配合,出台了《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与青岛科技大学合作,到各区市工会、民政、社会组织等有关部门座谈,聚焦青岛市各项国家战略实施,探索如何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拓展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青岛市总工会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研究报告》报告。
四是强化典型选树,营造舆论氛围。我们把典型引路作为做好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抓手,先后选树了一批社会组织工作典型,2020年推荐4个社会组织入选全省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示范点。2021年选树12个青岛市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其中:青岛市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暖工协行”职工关爱项目等2个项目入选首批全国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3个项目入选山东省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青岛市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入选2021年度山东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通过工会宣传平台及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和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市总通过定期召开社会组织座谈会、加强工会舆论阵地建设等形式,不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引导,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亮出工会旗帜,发出工会声音。
我们引领社会组织参与职工维权,构筑“123456”法律维权体系。近年来,青岛市总工会按照“为职工维权、为党政分忧、为发展助力、促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着力培树了莱西工会“一个平台、两个机制”等维权典型经验。市总工会每年投入1200余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职工群众提供专业化的精准服务,实现了社会组织“从职工中来,到职工中去”。青岛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引入有经验、懂法律的社会组织专业团队担负日常工作,是全市工会法律维权体系的重要枢纽。目前,青岛12区市及功能区普遍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为职工提供专业维权服务。如,胶州市总工会联合统战部门成立“法商财税”职工援助中心,委托胶州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联谊组织“胶州心语社”成员轮流值班,为职工服务。中心成员由胶州市法商财税方面的中介机构组织和专业人士构成,针对职工和企业关注热点问题,提供法律事务、商事调解、财务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一站式的公益咨询及法律援助。西海岸新区总工会委托基层法律服务所承接新区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职工法律服务站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化解就业纠纷、追讨社保工伤待遇、普法宣传等方面为广大职工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法律服务,取得良好效果。即墨区总工会通过市场化方式,聘请专业社会组织,为全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给每个企业出具一份详实的“法治体检报告”,帮助企业规范制度体系,参与体检企业劳动争议率大幅下降70%,有效降低了企业劳资矛盾的发生。即墨区总工会还采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成立即墨区总工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专业社工中心提供孵化基地办公场地、组织专人负责运营管理,已孵化6家劳动领域的社会组织。平度市总工会与平度电商协会、自行车协会、西红柿协会等社会组织合作,将工会服务职工事项通过委托、承包、购买服务等方式,采取“订单”认领模式,定项目、出资金,由社会组织具体实施,扎实做好职工培训、维权服务、文体活动。2017年群团改革以来,全市工会累计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550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立足“十四五”时期新发展阶段,青岛市总工会将以忠诚党的事业、竭诚职工服务为己任,不断加强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引导更多的像即墨区国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这样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组织加入工会“朋友圈”,搭建起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连心桥”,书写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陈学童:4+4调解模式是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的秘诀
陈学童,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省人民调解专家、山东省一级人民调解员、烟台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龙口市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龙口市政协委员、龙口市商会调委会主任、龙口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站站长、龙口芦头法律服务所主任。
陈会长长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省工商联系统设立首家商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创新提出 “4+4”商事调解模式在全国推广;他撰写的二篇劳动争议调解案例被选入司法部国家案例库;先后被评为龙口市爱岗敬业道德模范、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和全国平安之星。
2020年龙口市商会调委会通过基层工会牵头,率先在会员企业聘用86名企业调解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调解金额达3400多万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们编写的两个劳动争议案例入选司法部《国家调解案例库》。
4+4调解模式:“四项制度”:一是建立矛盾跟踪排查调处制度;二是建立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制度;三是建立商会民调信息交流制度;四是建立部门配合联动制度。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创新建立了调解工作“四项机制”:一是调前证据保全机制。纠纷案件发生后,调解员立即到现场调查取证,第一时间掌握纠纷形成的原因、事实和性质,为事后调解纠纷保全确凿的证据。创造性地建立案件证据调前保全机制,有效弥补证据缺失现象,保证调解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而且提升了商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伤残等级协商确认机制。以往工伤纠纷发生后,员工从申请工伤认定到最后理赔,至少需要两年多的时间。结合案件特点,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坚持以鉴定为主,协商确认为辅的原则,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确认伤残等级,这样做不但能节省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而且将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贯全了调解全过程;三是赔偿款先行支付机制。在商会设立了工伤保障基金。对情况紧急,企业一时拿不出赔偿款的情况下,从工伤保障基金中先行垫付赔偿款,事后再由企业将垫付款交到商会,这样做不但能及时化解纠纷,而且能帮助企业解燃眉之急;四是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建立履行义务一方向另一方或向调委会提供担保的制度,或通过在调解协议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或通过司法、仲裁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确保调解工作的严肃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调解效果。
当下劳动争议有三个特点,一是多发,案件逐年增多,主要原因是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了;二是诉求项目增多,从过去的单纯主张劳动报酬,现在增加的项目有:劳动关系确认、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独生子女费、补缴社保等;三是员工请求组织或社会力量帮助维权增多,过去是一个人自行维权,感性比较强;现在是寻求社会组织协助维权,理性比较强,比如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解决、请工会组织提供帮助、到信访部门进行投诉等。
我们龙口商会调委会提出工作目标是“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商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如何做到“小事不出企业”,于是我想到了将企业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或工会干部聘为调解员,这样做一是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后,对事实比较清楚,难度不大的,企业工作人员可以以调解员的身份予以协商调解;对事实复杂,调解难度大,企业调解员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商调委,由商调委出面调解;二是既然将企业工作人员聘为调解员,那么搞好培训上岗是重中之重,培训采取不定期分片培训,主要培训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调解笔录制作;2020年我们搞了第一期培训,效果很好,很受企业欢迎。最后要在适当时机亮明观点,阐明法律规定,牢牢掌握调解的主动权,引导好当事人。
我们4天解决工亡事件、3天解决工伤事件,都是案结事了,“便民、高效、低成本”的调解原则,在保证调解合法性的基础上,主持当事人双方针对伤残等级进行协商,充分体现出当事人的自愿和意思自治;也发挥商会的独特优势,在企业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的申请,从商会工伤保障基金中先行垫付赔偿款,既缓解了企业资金的压力,保障了正常经营,又能使工伤员工及时拿到赔偿款,实现了商会调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一致性。
张洪军:多元化解劳动纠纷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张洪军,烟台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烟台市法学会代表,全国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获得心理咨询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全国工会系统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先进个人。
长期从事工会权益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2018年在全市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联合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搭建绿色通道。
近年来,烟台市总工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联合专业力量,探索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职工诉求、推进公益事业、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劳动纠纷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们创新探索与人社局劳动仲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建立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搭建劳动争议化解平台,形成劳动争议化解合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打造“五位一体”多元化解新模式,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
(一)建立基层调解机制。市县层面。全市设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点200个,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数据支撑。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定期对网上涉及烟台地域的劳动用工、欠薪、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等劳动争议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汇总,对舆论关注度高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和企业,主动反馈处理。成立工会律师团队,为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我们联合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在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服务站,为新业态群休提供法律服务。社会层面。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芝罘律师调解中心等,为职工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在此基础上,还为职工提供“向日葵”心理关爱、通过联系培训组织为职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等多方位普惠服务。企业层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预防调解劳动争议“第一调解人”作用。企业工会建立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对职工反映集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诉求,快速开展协商,确保职工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矛盾隐患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二)建立裁前调解机制。劳动争议绝大多数都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劳动仲裁立案前,探索仲裁前的调解机制,可以将大量的劳动争议在裁前进行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通过化解劳动争议,也为职工和企业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工会一直保持协调顺畅的工作沟通,2017年在地级市总工会设立派驻仲裁庭,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仲裁审理,为全省首家。2018年,市人社局劳动仲裁、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在全省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调解过程中体现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的特点。自联合调解工作站成立以来,我们的调解员积极参与,对双方当事人不敷衍、不怠慢,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敬业、温暖、贴心的调解服务,有效彰显了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实际的工作理念。调解成功的,由劳动仲裁审查确认后置换仲裁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转入或者恢复仲裁程序,保证争议处理的时效性。目前,市级进站调解劳动争议414件,调解成功率77%。我个人作为兼职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让双方均找到心理的平衡点和情感的融合点,让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人和,并且在之后的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推动在市县两级工会设立联合调解工作站,实现劳动争议处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三)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即“法院+工会”制度。法院和工会加强合作,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工会设立诉调对接室,对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委托经工会备案的芝罘律师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和工会律师进行调解,为职工提供即时法律援助服务。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劳资纠纷案件,争取及时调解解决,减少劳动者诉累。
(四)建立诉裁衔接机制。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经调解、劳动仲裁程序后,仍然进入诉讼程序的,工会与劳动仲裁、法院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及时交流沟通劳动争议案件的难点和执行情况;研究讨论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情况、因素。工会、劳动仲裁、法院定期召开诉裁衔接座谈会,对多发性劳动争议特点集体研讨,通报职工队伍基本情况和群体性劳资纠纷情况。
(五)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在市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建立农民工绿色通道,安排工会律师定期值班,协调对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对于职工法律咨询和服务,坚持首接律师负责制,实行窗口咨询接待与劳动争议非诉讼调解、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等多种法律服务相结合,让职工享受“一人接待、团队服务”。积极对接市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全总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共受理涉及职工咨询、劳动争议案件1387件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涉及职工135人、金额96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三层服务体系,推动职工法律服务专业化
市总工会及12个县市区工会,按照“六有”标准,均成立职工法律服务(援助)站,以此为依托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提高职工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
(一)在职工层面强化宣传普及,为职工赋能。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依托职工法律服务站、驻烟大学法学院,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街道、进学校、进机关、进工地活动。市县两级工会开展280余场次,宣讲咨询惠及职工和农民工156万余人次,开展《民法典》线上直播讲座,一次参与人数达23.7万人次。尤其是《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施行以来,市总积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宣传,在烟台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和共识。今年5月份,市人大将其列为2022年工作重点,进行了市县两级人大执法调研,应该说,工会的这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
(二)在社会层面成立专业队伍,提供专业服务。在镇街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化联系人台账,大力推行“1+3”工作模式,每1个镇街配备1名律师,负责提供法律服务,配备1名工会干部,1名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对接企业、法律服务所、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法院等,负责收集整理基层企业和一线职工诉求并及时上报。目前,已为全市153个镇街配备124名专业律师和175名志愿者,形成上下贯通、全域覆盖的工作机制。
(三)在企业层面开展规章体检,把关定向。针对中小型企业法律人才不健全、企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全市联合开展“法律服务进企助企 护航高质量发展”活动,组织开展“百所千人助万企”,深入中小型企业免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劳动用工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劳动争议等,先后对210多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深受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三、创新创先服务职工,工会法律服务扎实有效
一是实现工会开门办会。目前,部分工会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满足不了职工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实现了工会联合办会,整合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市总工会“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队,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常年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基层普法宣传,成为工会的一面旗帜,一个亮点品牌,得到社会认可。
二是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联合调解化解劳动争议,涵盖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劳动关系元素,代表利益体不同,但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共同的目的。联合调解工作模式显现出争议调解速度快、调解成功率高、当事人认可程度高的特点。目前,联合调解案件履行率保持100%,没有出现一起调解成功后又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
三是拉长工会维权服务的工作链条。探索打造的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新模式,实现过去劳动纠纷调解“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使多元调解成为劳动纠纷的“减压阀”、劳动关系的“稳压器”,从源头化解劳动争议,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公信力得到有力提高,得到党政、社会普遍认可,工会正在实现与企业、职工情感上的“零距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持续打造工会法律服务品牌,有力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建设平安法治烟台贡献工会力量。
徐西力:以人为本,以和为贵
徐西力,济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部长,全国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长期从事法律维权工作,先后被聘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市信访局听证员、市纪委群众监督员、市人事劳动仲裁院仲裁员、调解员、市法律援助专家团成员,被评为全国“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先进个人、全国工会系统工资集体协商先进个人、全省普法先进个人、山东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济宁市2019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济宁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济宁市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调解组织网络日益健全。在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的推动下,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2268家,其中多数调解组织负责人是工会主席,全市调解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三是调解员队伍日益壮大。到2015年,调解员队伍达到了3000人以上,多数工会委员加入了调解员队伍,为基层预防调解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四是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化平台建设。当时,市总工会为了解决调解资源分散的问题,主动联系人社、工商联、民政等部门,靠上协调解决难题,推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协会。
目前济宁企业 “和为贵”劳动争议调解室共4800余家,形成四级维权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横向联建职工法律援助团、普法宣讲团、劳动争议调解员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等专业化队伍,增强壮大职工依法维权力量。
工会干部带头发挥调解维权作用,注重返聘工会、人社、法务等有关部门资深专家担任调解员。形成一批公道正派、联系职工、热心调解,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目前专兼职调解员5000余名。此外从济宁市律师行业层层选拔组建职工法律援助团成员200余名;普法宣讲团成员47名,集体协商指导员120名。
建立“工会+人社+协会”联合培训模式,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涉及企业工会主席、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劳动争议调解、宣讲人才队伍。
联合市仲裁院、劳动关系科、调解协会、律师共同走进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和法治体检,分析沟通解决企业面临的用工管理风险,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等方面,为企业把脉问诊,开药方。
疫情3年期间,工会更是升级线上法律服务手段,推出手机客户端齐鲁工会APP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线上服务,为广大职工、企业提供便民服务。
此外,工会本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坚持工会所能,送“精准服务”,提出“应接尽接、接诉即办”,不断优化工会维权流程,帮助困难职工义务提供法律援助1000余件,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精准定位培训内容。坚持“以学员为中心”积极推出“点单式”、“自助式”授课,培训前详细了解学员需求,根据需求配备讲师,设置课程。常态开设培训班次。将调解员培训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统筹制定培训计划,把培训目标分解到季度工作,改变了一年“集中一次、轮训一回”的培训方式,建立“有培训需求就有培训服务”的工作模式。三是整合资源联合培训。以协会为平台,整合社会化力量,发挥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擅于做群众工作的特点,结合人社部门仲裁机构专业化优势,建立“工会+人社+协会”联合培训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三员合一”培训。仅2021年即向社会培训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工作人员1000余名,为当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供了生力军。四是强化服务延伸培训。建立微信交流专用群,邀请资深仲裁员、专业劳动法律师等担任群管理员,学员有任何问题均可随时随地向群管理员反映,管理员对收到的问题咨询即时予以反馈,对确实难以把握的问题在2日内汇报确定并反馈完毕。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劳动法规体检和风险防控,联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协会为依托开展“送法进企业”志愿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
我们将“和为贵”理念贯彻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具体来说就是“和睦不争执,和合不分离,和解不对立”。目前,全市已建立“和为贵”调解室4800余家。调解劳动争议,实现劳动争议的柔性化解,是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坚持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必然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要说有什么诀窍,那就是真诚、敬业、周全、借力。充分理解才能说服,真诚努力才能解结,这就是真诚;苦口婆心体现善心,不厌其烦体现真心,这就是敬业;周到了解才能寻根溯源,功力全面才能用法得当,这就是周全;政策法律适用到位,利剑高悬威慑得法,这就是借力。正是有这些方法,让我们取得了更高的调解成功率。
梅燕
梅燕,济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协会秘书长。在当地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会同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与近百家市场主体创新性开展“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协调组建全市“商会协会预防调解工作联盟”;组织协会企业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市场主体广泛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促进会员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主动参与成立济宁市“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宣讲团,探索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三员合一”社会化培训;被评选为济宁市“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宣讲团优秀讲师、山东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最近,高新区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因单方面给员工调岗引发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我们受托负责调解本案,首先联系申请人李某了解事情原委,李某情绪激动,首先我先安抚李某情绪,引导其来到我们的“和为贵”调解室,坐下喝杯茶,慢慢说,细细讲。李某反映,企业未提前告知单方面调岗,薪酬待遇降低,李某找单位负责人理论未果,拒不上岗,直接回家休息,单位以此为由解除了跟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遂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一直找单位反映,但单位无任何人出面解决。简单沟通后,我发现李某对单位怨恨很深,对调解成功的信心不足。随后,我电话与企业取得了联系,企业则表示“确实调岗,但有客观需要,员工不到岗就是旷工,员工个人过错,我们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愿意谈什么调解”。鉴于此,在初步了解到双方前期沟通不畅且对抗明显的情况下,决定与李某和他原单位负责人单独进行沟通。
我首先向李某表示很同情也很理解他的遭遇和心情,从而拉近我们之间的心理距离,产生一定的信任。同时引导李某要理性维权,告诉他通过调解,可以减少讼累,尽快尽早实现其合法权益,李某最终对我们调解人员放松了芥蒂,同意由我主持先行调解。
随后我与李某所在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了针对性的沟通,向其阐明了本案的法律风险,引导其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件的柔性化解。企业的法律顾问表示不是不能调解,而是认为前期沟通中,李某所谓的维权方式简单粗暴,言语攻击,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调解的积极性。我们向单位讲明劳动争议案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利害关系,要从企业发展大局考虑,重视争议的解决,要合法合规处理争议,同时举出用工风险点,经过跟企业多次沟通,同意通过调解处理此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我的主持下,取得了相互谅解,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向李某支付调解款项后双方再无任何劳动权益关系或纠纷。达成协议当天我引导双方置换了调解文书,并协调单位当场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万元。
总结:通过调解工作实践,我发现很多的争议在于沟通不畅,只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学会换位思考,用心用情依法调解,就能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促进争议案件的柔性化解。
主持人:三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结合当地特点,做出了特色,积累了经验——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各级工会组织、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一起发力,一起联手!相信他们今后的工作,在工会的联系引导下,能够做得更好,成为其他社会组织学习借鉴的典范!我们要为你们加油鼓劲!
陈学童:基层是我们服务的阵地,我们每名调解员为一方和谐在奉献着智慧的同时,工会组织也为我们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因此,我们应该感谢组织,感谢组织培养我们,感谢组织给予我们一片展示自我的天地。用感恩之情转化为忠诚组织、服务人民的具体行动。
今天面向全省人民直播,赋予了我们所有一切感激和奋进的源泉,是组织上对基层一线调解员生命的最高褒奖。历史已铸就了社会全面腾飞的基础,使命正激励着我们阔步前进。责任就是担当,我将立足本质,从调好每一起纠纷做起,为全力实现“平安山东”尽一份力,奋斗不止,我始终坚信:人生一定会因我们自己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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