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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找律师好还是,成都市赌博罪认定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3 23:25:15

成都赌博罪律师辩护: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成都赌博罪律师辩护: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一、什么是赌博罪?

赌博,是指就偶然的输赢以财物进行赌事或者博戏的行为。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称《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法条具体表述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此可知,成立赌博罪,仅限于两种类型: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从事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兼业。

成都赌博罪律师辩护: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聚众赌博”的标准,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另外,只要认定行为人具有“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赌博罪律师辩护: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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