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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律师找哪家,罗庄区律师找哪家比较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2 11:41:12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连繁繁 滕立军 通讯员 邵照学 临沂报道

为推动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近年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全国巾帼文明岗”的模范示范作用,全面推行“摘星、夺旗、创新”三位一体的“党建+”模式,通过“党员单项指标摘星争第一、团队整体指标夺旗争一流、部门工作创新创唯一”三项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提升业务能力、焕发工作热情、释放创新活力,在各部门、团队中形成“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氛围,持续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开创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创新的生动局面。

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三位一体”“党建+”引领审判促发展

画好“图表”把好关,明晰“该干什么”

明确党建工作的方向,有的放矢,矢中靶心,是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关键一招。为此,该法院聚焦“画图”“列表”“把关”,在箭靶中标注好“靶心”。

画好“设计图”。“摘星夺旗创新”目标任务的设定,紧紧围绕党建与审判执行主业深度融合来统筹谋划。“摘星”,即鼓励各团队争创单项指标第一名;“夺旗”,即鼓励各团队争创审执整体工作一流业绩;“创新”,即鼓励各团队有创新举措或形成典型经验。

列好“明细表”。将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及廉政建设等综合工作和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纳入评选范围,通过设置8项主要指标,建立量化评分体系。在全院设立5个“党建+审判执行”流动红旗岗,其中民商事、行政审判团队共评出3个(专审团队1个,普通团队2个);刑事审判团队1个;执行团队1个。实行一月一评,动态更新。

把好“常态关”。做好评选活动保障,每月评选结案之星、小额程序适用之星、互联网开庭之星、庭审直播之星、文书上网之星等,每个指标分五级分别是五星标兵、四星标兵、三星标兵、二星标兵、一星标兵。每月评选5个党建+审判执行“流动红旗岗”和N个党建+创新“流动红旗岗”。

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三位一体”“党建+”引领审判促发展

党建助推业务,让“如何干”有章可循

该院结合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党建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的意见》、《中共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党组“党建+审判执行”流动红旗岗、“党建+创新”流动红旗岗评选实施方案(试行)》,确定流动红旗评选标准,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同时,开展表扬授旗活动。每月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和团队,由院党组主要领导颁发流动红旗,并进行表扬,从而,有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解决了“如何干”的问题,实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融合。党建助推业务发展,一大批创新经验做法脱颖而出。

例: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探索行政、仲裁、司法、工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联调和防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两墙机制”,今年新收劳动争议14件,同比下降78.79%。

在物业纠纷案件中探索与住建部门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前置联动平台,一旦小区发生物业服务纠纷,由物业纠纷联调办公室先行调解,诉前调解不成的再纳入审判前台快速审理,力争化解在诉前。今年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64件,同比下降36%。

在家事纠纷案件中探索建立“三员三导”“二令一函”制度。在全区建立171名家事调查员、家庭调解员、心理疏导员队伍,在诉讼前后共同开展法律引导、心理疏导、感情开导、家事调查调解等工作。积极探索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委托调查函制度。今年新收家事案件419件,同比下降31.31%。

此外,在全省率先推行律师企业信息自动回填,全市率先推行执行通知前置、无书记员庭审记录、“一案一群聊”等创新举措,推行“一案由一治理”“一案由一标准”办案新模式,开展“一庭一品牌”“一庭一特色”创建活动中走在前列。

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三位一体”“党建+”引领审判促发展

发挥堡垒夯实先锋作用,从“催着干”到“争着干”

在党建工作中,罗庄法院突出效果导向。首先,与干警特殊贡献绩效奖金挂钩。其次,与考核挂钩,对摘星夺旗的部门、团队通报表扬。评选结果在党建工作表彰中可优先运用并与院平时考核挂钩,计入加分项目。此外,与干部使用挂钩,对摘星夺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在晋级晋职上作为优先考量的因素。如此,不仅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先锋模范作用凸显。

思想觉悟上争先意识进一步激发。坚持将评定结果与党员干警的绩效报酬、政治荣誉、提拔使用挂钩,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先创优,树立了“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导向,“小红星”、“小红旗”激发“大干劲”,人人争当“五星标兵”、争创“流动红旗岗”的氛围日渐浓厚,实现了从“催着干”到“争着干”的跨越。

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三位一体”“党建+”引领审判促发展

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夯实有力。罗庄法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发挥和凝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21年度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四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前几年,相继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 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等90余项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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