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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开封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木木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8-19 16:31:46

打开欧帕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姜保和两方签署2009年历时一年的劳动合同书,期满后未续签合同,姜保和“离开”,该公司回绝付款理应给付的经济补偿。11月10日,河南开封市金明区法院依规裁定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813.62元,付款姜保和2010年1月薪水2199.50元。

姜保与在2008年1月1日与该公司签署向其一年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满后彼此又于2009年1月1日签署向其一年的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2009年合同期满后彼此并没有续期。在2008年劳务关系存有期内,该公司并没有为姜保和缴纳10月-12月的养老保险金(经开封社保事业管理局证实,该三个月的养老保险金总共721.80元)。另查清该公司拖欠姜保和2010年1月一个月的工资未支付。


法院认为,双方在工作关系存续期间,该公司应是姜保和缴纳养老金,开封劳动仲裁院在查清客观事实的前提下规定该公司为姜保和补缴所欠款的3月养老金721.80元应当适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期满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开封劳动仲裁院以此裁定该公司付款姜保和经济补偿4813.62块的裁定应予支持。除此之外姜保与在2010年1月在该公司处工作中一个月,但是该企业并没有付款劳务报酬,姜保和要求付款的请求应予支持。根据《劳动法》及《民事诉讼法》要求,做出判决,驳回申诉打开欧帕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请。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打开欧帕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姜保和补缴2008年10-12月养老金721.80元,支付给姜保和经济补偿4813.62元,付款姜保和2199.50元。假如该公司未按照本裁定指定的期内执行给付钱财责任,按照《民事诉讼法》要求,翻倍付款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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