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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的补偿措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李迪迪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8-12 10:00:02

劳动合同书不仅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一种维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利益的一种维护。那么如果工作合同中的一方毁约,劳动合同书违约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假如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补偿?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接下来小编要带大家一起掌握的便是“劳动合同制度的赔偿具体措施”内容,希望能给您给予帮助。

一、劳动合同书中经济补偿计算方法

1、经济发展补偿金计算规范

劳动法要求,经济发展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工资的规范向职工付款。

六个月之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员工月薪水高过用人公司所属市辖区、设区的市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辖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按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额付款,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2、经济补偿分段计算

在劳动法实施前签署,实施后取消的劳动合同书,根据劳动法要求理应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金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测算,劳动法实施前根据那时候有关规定执行。

3、经济补偿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拼、企业兼并、合资企业、企业更改特性、法人代表更改名字等因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革前的工作时间能够测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此外,员工非因自己缘故从原用人公司被安排到新用人公司工作的,员工在本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分类汇总为新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公司已经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公司在依规消除、劳动合同解除测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会测算员工在本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

4、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里的月平均收入就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具体平均收入,而不仅仅是工作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工资。

依据劳社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薪水“指的是用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或工作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公司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时工资、资产、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其突发情况

二、劳动合同书违约金标准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书中能够设置违约金的二种情形的与此同时,还明确了二种情形下合同违约金付款具体的规范: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违背工作年限约定的,理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超过用人公司所提供的培训费。用人公司规定员工支付的合同违约金不能超过工作年限并未执行一部分应当平摊的培训费。

2、员工违背竟业约定的,能够设置合同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限定,必须被告方事前明确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公司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书或是保密协议书中与劳动者承诺竞业限制条款,并承诺在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与员工经济补偿金。

法律法规仅仅限定员工向用人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公司向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公司提早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向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规并不是严禁,用人公司需按约定的金额向员工支付违约金。因而,最好用人公司在劳务合同中不必承诺向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要求:”经济赔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工资的规范向职工付款。六个月之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员工月薪水高过用人公司所属直辖、设区的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辖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按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额付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付款赔偿费。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制度的赔偿具体措施的有关具体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能了解到了员工违背工作年限约定的,理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如果您对以上具体内容还有疑问,可线上向律师咨询。

小编: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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