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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海王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7-29 11:00:01

针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形式有好几种,有商议停止的,也是有企业违反规定法律法规停止的,实际的经济补偿因不一样的消除方法,测算都是各有不同的。因而,想来大伙儿想要知道有关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下面由法律知识我详尽给您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向职工付款经济补偿金:

(一)职工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员工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除用人公司保持或是提升工作合同规定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职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根据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要求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

(六)根据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要求劳动合同解除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情况。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职工逐渐依规享有基本上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身亡,或是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是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公司被依规宣布破产的;

(五)用人公司被吊销执照、勒令关掉、撤消或是用人公司确定提早散伙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情况。

经济赔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薪水的规范向职工付款。六个月之上不满意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月薪水高过用人公司所属市辖区、设区的市级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额付款,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大不得超过十二年。

案件详细介绍:

李某是深圳某货运公司的快递小哥,2012年10月30日,李某与货运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期满。因为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因此李某规定企业付款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李某是2007年4月1日到货运物流公司工作中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理当从2007年4月1日算起,依照自身每一个月3000元工资待遇,遂提出了6个月总共18000元赔偿金规定。货运物流公司表明,解除合同不用赔偿,受到企业回绝。李某没办法,只能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会适用李某的申请吗?赔偿金该怎么计算?

知识要点:经济补偿,是用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要在劳动合同解除或停止后,用人公司依规一次性支付给劳动人民的经济发展里的补贴。有关劳动合同到期停止,涉及到到的经济补偿金有关条文如下所示:

除用人公司保持或是提升工作合同规定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职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根据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要求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公司允许续签劳动合同书,且维系或是提升工作合同规定标准,职工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公司不付款经济补偿金;

2、假如用人公司允许续签劳动合同书,但减少工作合同规定标准,职工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公司理应付款经济补偿金;

3、要是用人公司不同意续签,不管员工是不是允许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公司理应付款经济补偿金。

案例解析: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公司不同意依照保持或高过原劳作合同规定的标准,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书的,用人公司理应向职工付款经济补偿金,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针对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必须付款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逐渐测算;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属于经济补偿金的测算范围。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按员工在该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薪水。六个月之上不满意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薪水。李某2007年4月1日上岗,2012年10月30日合同期满停止,故其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该是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30日,该是5年经济补偿金,累计15000元。

以上是法律知识我给您梳理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终止,假如是企业违法解除的,需用付款一定的经济补偿,就是正规的。如其他疑惑,热烈欢迎向法律知识公布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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