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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干货速递:东至县交通肇事案例,驾校教练醉驾迎面撞上摩托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女海王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8 10:08:35

身为驾校驾练,竟醉酒驾驶教练车,结果与一辆摩托车迎面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抢救无效后死亡。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东至县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池州某驾校教练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5月21日下午4点半,李某醉酒驾驶教练车,在东至县龙泉镇昭龙路与一辆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教练车、摩托车受损。李某和摩托车驾驶人周某林受伤,其中周某林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查,当日上午,李某驾驶皖R19××学小型教练车,到东至县龙泉镇居民周某家办事。到了午饭时间,周某挽留李某吃饭,并请来隔壁邻居刘某等人作陪。席间,他们一边聊天一边喝酒。酒足饭饱后已是下午1时许。意犹未尽,李某在周某家又打起了乒乓球,直到下午4时20分许才离开周某家,独自驾驶教练车回家。

当车行驶至东至县县道昭龙路10KM+500M处时,李某准备超越同向一辆三轮车时,突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他本能地向左避让,只听一阵猛烈的撞击声。教练车在与摩托车相撞后,又撞上旁边的树,惨案瞬间发生。

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9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记者昨日获悉,东至县公安交管大队已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全责,周某林在本次事故中不负责任。

昨天下午,池州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这是一起非驾培期间的偶发性交通事件,但运管部门目前已要求全市各驾校全体教练人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对全市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所进行隐患大排查。(李颜生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春友)

原标题:驾校教练醉驾迎面撞上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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