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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顶格处理,呼和浩特交通举报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峰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5 15:43:23

3月14日,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启动仪式在内蒙古会展中心举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行动是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形成合力通过组合拳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宣战,不仅如此,交通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公职人员交通违法向所在单位通报等举措彰显整治力度不同以往。

记者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针对公职人员的违法交通行为,呼和浩特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严上加严”的管理模式,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中查处到的公职人员,特别是饮酒、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假牌套牌车辆的;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超员超速的;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不服从交警现场指挥等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采取顶格处理的同时,向纪委和组织部门进行通报,启动问责。同时,坚决杜绝公务用车变成不遵章守纪的特权车。推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治区驻呼单位成立交通委员会。

据介绍,在此次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将立足首府交通管理实际,从“管人”和“管车”入手,全面提升全社会遵章守规自觉性。

在管人方面,对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行人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酒驾醉驾、乱并线、乱停车、乱掉头、压线行驶、插队加塞、不落实“一盔一带”规定、车窗抛物、车不让人等违法行为,在严管严罚的同时,将采取在电视、网络、手机上进行公开曝光等举措,倒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

在管车方面,对非法运营的出租车、私家车、三轮车、电动车等“黑车”,将进行从严从重打击处理,坚决杜绝“黑车”运营屡禁不止现象。严厉打击商砼车、渣土车、改装车等在城区内横冲直撞、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车辆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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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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