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31岁的路先生已经和妻子结婚多年并育有子女。
但是路先生最近发现自己的妻子有点反常,对自己的态度变的冷淡了起来,有时候两人在家里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妻子有时候出门前会化上很长时间的妆,路先生问妻子,妻子就说和闺蜜朋友出去玩。
但妻子的解释并不能让路先生完全信服,他隐隐约约感到不正常,路先生决定调查一番。
2021年3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妻子准备送孩子去平时上的辅导班,但是路先生又注意到妻子一大早就开始 起来化妆。
“送孩子去辅导班也要化妆吗?”
路先生不禁感到很疑惑,同时他也意识到这是一个调查的好机会。
10点钟,妻子带着孩子打车从家里出发,而路先生则是骑着一辆电瓶车悄悄地跟在妻子身后,到了辅导班所在的大楼。
妻子将孩子送到20楼的辅导班后,转身坐电梯到了9楼,消失在了深处的一间房间内,路先生一看,9楼是某酒店的房间楼层,事到如今路先生已经将妻子的事情猜到了八九分。他借口没有钥匙,找到了保洁人员打开了妻子所在的房间。
妻子正和一个陌生男子刘某躺在床上,两人都没有穿衣服。路先生看到这样的情况简直要气炸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路先生伸手就要打妻子,刘某急忙伸手护着妻子,路先生的妻子默不作声,只是穿好了衣服便离开了房间,留路先生和刘某两人在房间。
刘某看到路先生就吓得浑身哆嗦,毕竟人做了亏心事又怎能不紧张呢?他赶忙向路先生道歉,并主动提出希望赔偿路先生。路先生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要赔偿,好,你先赔我6万。”
这样的数额让刘某一时间手足无措,最后向朋友东拼西凑,刘某向路先生赔偿了2.5万元。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一个月后,当路先生正在和妻子解决离婚纠纷的时候,对方律师出具了对路先生的报案回执,路先生感到非常惊讶,明明自己在处理和妻子的离婚纠纷,怎么突然就被告了?我犯了什么罪吗?路先生感到非常疑惑。
原来,是当初的刘某对路先生向他索要赔偿金的行为感到不满并报了警,很快,路先生就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法院对这件案子进行判决。
法院认定刘某虽有主动赔偿路先生的意愿,但路先生要求赔偿的6万元显然已经超出了刘某主观上所能接受的赔偿金额范围,因此认为路先生涉嫌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路先生6个月的有期徒刑。
路先生对法院的判处结果感到十分冤枉,自己怎么就敲诈勒索别人了呢?明明是刘某主动提出要赔偿自己,于是路先生又提出了上诉。
但是在2022年4月5日, 法院二审作出宣判: 虽然刘某和路先生妻子之间构成了不正当的关系,但这样的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需负赔偿责任的行为范畴,因此驳回路先生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法院的解释笔者用通俗的话来解释一遍:路先生妻子出轨这件事虽然不道德,但是刘某这样的行为轮不到路先生问其索要赔偿金,如果路先生以此来向刘某索要赔偿金,这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最终,路先生在经过了6个月的有期徒刑,他和相关家属依旧对法院的判罚依旧不满,表示将向更高级法院进行申诉。
对于这起事件,很多网友也表示不理解法院的判决,明明是路先生的妻子和刘某有错在先,为什么能够反将一军,反而是路先生被判了6个月的有期徒刑?
对此,笔者想说,其实法院的判决已经说的很明确了,简单点说,就是路先生妻子和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法,但是路先生当时处在过于激动的情绪之中,向刘某索要了这笔超出刘某预期范围之外的赔偿金,反倒是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中是明令禁止的。
因此法院判决路先生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决定是没有问题的。
到最后,也希望路先生能够吸取教训,用更为理智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通过这个案例来告诫大家:在婚姻中的两人要保持最基本的忠诚,不能像路先生妻子这样,即使身为人母,也要出去寻找刺激。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违法行为,但也是为社会 所不齿的。
只有当夫妻两人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保持相敬如宾,这样社会上良好的风气才能继续弘扬。良好的爱情观,婚姻观才能被更多人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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