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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交通肇事能判刑吗(口角之争!12岁女童被暴力谋杀!好朋友同学是凶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C恩楠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2 16:41:03

13岁交通肇事能判刑吗(口角之争!12岁女童被暴力谋杀!好朋友同学是凶手!)

德国60多年没变!最低刑责年龄要改吗...


冬季的弗罗伊登贝格

小镇弗罗伊登贝格(Freudenberg),距科隆90公里,位于北威州南部与莱法州接壤处。因当地的主题建筑只有黑白两种颜色,因此这里也被称为世界上最单调的小镇。

这座不为人所知的小镇,在近几日却因一桩鲜为人知的罪行震惊了德国,被推上热搜。

12岁的女童露易丝(Luise)被谋杀了!

肇事者是两名年龄分别为12岁和13岁的女童,是露易丝的同校同班同学!其中行凶的13岁女童是露易丝身前最好的朋友,她们亲密无间。

细节被曝光,令人惊恐!

……这两名女童被免于刑罚!

她,消失在回家路上


露易丝是当地一所综合学校(Esther-Bejarano-Gesamtschule)的七年级生。

3月11日,周六,17点30分左右,露易丝离开她的好朋友家,准备徒步走回家。通常情况下,她应该在30分钟后回到家中。

但是,她,消失在回家路上。

电话永远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出门沿路寻找也不见孩子的踪影,无奈之下于当晚19点45分,露易丝父母选择报警。随即,当地警方开启地毯式搜查行动。

警方最初认为女童的失踪是因为迷路——抄近路迷路在森林中。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警方怀疑露易丝已经遭遇不幸。

露易丝的尸体在离这家酒吧不远的地方被发现

3月12日,周日中午,露易丝的尸体被发现——在回家路相反的方向:莱法州一个森林的自行车道边,距离露易丝家直线距离2公里。

这里也是作案现场。


“身体多处刀伤,因失血过多死亡。”这是美因茨大学医院法医部门在露易丝尸检报告上所写的。

是谁杀了露易丝?

案发后,警方调查人员怀疑肇事者是受害者熟人圈子里的孩子。原因是孩子们的说法不一致。

警方在案发现场取证

3月14日,周二,北威州警方和检方联合召开露易丝被谋杀案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高级检察官马里奥·曼维勒(Mario Mannweiler)确认,被指控的肇事者是两名年龄分别为12岁和13岁的女童,是露易丝的同学

在发布会上,曼维勒话语很简洁,但情绪却很紧张:“这个案子是......,这个案子很特别,我不会就此提供任何进一步的信息。”

检察官马里奥·曼维勒在新闻发布会上

据之前警方从露易丝的伤口预判:这是一起报复性暴力谋杀案件。

难道说,露易丝的这两名女同学对她怀有巨大的仇恨?

德国《图片报》的调查记者爆料,13岁的肇事女童,是露易丝身前最要好的朋友,3月11日,但她对警察谎称露易丝于17点30分离开她家。

事实是,露易丝在周五,也就是3月10日在她的好朋友,13岁的肇事女童家过夜,周六,3月11日13点,她们相约另一位女童——12岁的肇事女童一起前往森林。

在森林中,露易丝和她的好朋友起了争执,然后的然后一个微不足道的口角之争导致血案的发生……

而杀人后的两名肇事女童将露易丝的尸体留在森林中,她们彷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各自回家......

无法被起诉的肇事者


当3月11日晚间,警察上门询问露易丝好朋友——13岁肇事女童是否知道露易丝会去哪里时,她已经知道露易丝死了。

但是,直到3月13日,周一,这两名肇事女童在监护人和心理学家在场的情况下,才对杀害露易丝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不过,检方明确表示不会提供包括犯罪细节之内的任何信息?

因为年龄,要保护未成年人。

德国《刑法典》第19条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必担负罪责,这意味着,即使情节极其恶劣,14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在德国也完全不会被处罚。

12岁和13岁, 这两名肇事女童尚未到14岁——不到德国法律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完全免予刑罚。

警方在垃圾桶内寻找凶器

警方在垃圾桶内寻找凶器

目前,这两名肇事女童已被带离家庭,被拘留在当地青少年福利局。此案也被移交给青少年福利局处理。

今天,3月15日,早上6点,当地行政部门公布对此案的处理结果:这两名肇事女童将被转学至其他学校上学,同时将受到监管,但允许家长探视。据悉,今后这两名女孩“的社会心理关怀”是青少年福利局的工作重点。

当地居民在案发地摆上鲜花和蜡烛

那么,露易丝父母的丧女之痛谁来安慰?

而且,对于露易丝父母来说,这意味着对他们女儿的犯罪行为无法被起诉。

他们的女儿——露易丝的死,就这样轻描淡写的结束了?

这样的结果违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正义感,很难调和。

露易丝学校的网站上,师生们悼念露易丝

据悉,露易丝还有一位比她大两岁的姐姐,在同一所综合学校上学。她的痛苦,或许也将引发心理问题,谁来纾解?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12岁女童露易丝被谋杀案震惊了整个德国。

科布伦茨警察局副局长于尔根·苏斯 (Jürgen Süs) 说:“作为一名从业40年的老警察,这起案件再次刷新我的底线。”

《焦点在线》报道,因为报复,她们杀了她


这不是德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2019年7月5日,德国西部米尔海姆市一处公园里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5个男孩(3名14岁少年和两名12岁儿童)轮奸了一名18岁的女中学生。案发后,检察官对3名14周岁少年提出诉讼,而两名12岁儿童因未达到德国法律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完全免予刑罚。

这起案件在当时的德国社会掀起有关量刑年龄的讨论。警方要求将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降至12岁。按照警方的说法,这些未成年人犯下的是“有预谋的暴力”,且袭击持续时间非常长,犯罪情节相当恶劣。

四年过去了,现在,露易丝被谋杀案再次在德国社会掀起有关量刑年龄的讨论。

《世界报》报道:国家必须就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量刑给出明确的答案

德国联邦司法部长马可·布施曼(Marco Buschmann)虽然对案件的发生表示震惊,但他在接受德新社采访时表示,现在没有必要采取立法行动——例如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形式。“这两个女童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影响恶劣,但这属于极端个案。”

不过,法医兼心理学家亚历山大·施密特 (Alexander Schmidt) 并不这样认为。

他接受《南德意志报》采访时说:“年龄限制其实并无过多意义,因为它是根据规范设定,并非从心理学的发现中推导出来。单纯从发育阶段来看,12岁和14岁之间并没有太大区别。”

在荷兰、法国,法律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是12岁。在瑞士、英国是10岁。此外,在美国,还有一条“恶意补足年龄”的特殊规则,是指“即使没有到刑责年龄但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恶意并有能力辨明是非的未成年人”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露易丝被谋杀案如发生在这些国家,那么这两名12和13岁的肇事女童必须给予刑罚,但是在德国,法律无能为力,没有刑罚。

14岁,才能承担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界限在德国已经维持了60多年。同时,德国社会就是否要将年龄下降至12岁也争论了几十年。

在德国,严重的暴力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很小。近年来(2018年至2021年),未成年肇事者的人数在15至25人之间波动,过失杀人多于谋杀。在过去的几年里,据称2019年儿童杀人案件为零次,2021年发生过两起案件。

在德国国内政客看来,关键还在于如何教育、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

这源于一项长期研究:那些曾遭受过少年刑罚的未成年人,约有一半的人成年后重蹈覆辙;那些只接受教育措施或惩戒处分的14岁以下儿童或未被判刑的少年犯罪者,成年后再犯重罪的比前者要少很多。

北威州州长伍斯特(Hendrik Wüst)说:“儿童能够做出这样的行为是无法想象的,也是难以忍受的。所描述的细节让我们不寒而栗。当局将尽可能查清为何会发生这一案件,找出原因,更好预防、矫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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