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4年4月4日,被告人刘某驾车在大街上撞倒一男性行人,刘某当即报警并随急救车至医院支付抢救费用5131.1元。后伤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因其身份不明,刊登认尸公告亦无果,最终按无主尸体火化,刘某支付火化费等费用1.35万元。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投有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评析】
本案是一起犯罪构成明晰、定性没有争议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积极救助伤者,支付丧葬费等相关费用,体现出明确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肇事车辆投有保险,对赔偿形成保障,被告人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但由于死者身份暂时无法查明,赔偿及谅解无法实施,案件民事部分无法审理,被告人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这种仅审理刑事部分的做法,受限于现行的法律制度,自然造成了被告人想赔却无人可赔、酌定从轻情节及悔罪表现无法充分体现、保险金额无法使用等遗憾。类似案件所涉及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适当审理、妥善解决是难点与焦点。
在一般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中,依法有权主张权利的诉讼主体是很好确定的。但本案由于死者身份暂时无法核实,则无确定、适格的民事主体参与本案诉讼。目前此现象已引起理论界及实务界的广泛重视,大范围的讨论及尝试性的应用旨在探索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法,力争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死者、死者近亲属以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阶段,实践中存在由民政部门、检察机关、交警部门作为主体参与诉讼、主张权利等若干操作模式,但笔者认为,以上三部门均不是适格的主体。
民政部门代表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扶助、管理,当流浪、乞讨人员发生上述事故时,当地民政部门有权作为适格主体进行诉讼。本案死者身份暂时无法核实,不能推定该“无名氏”为流浪、乞讨人员。同时,没有证据证明民政部门对其扶助、管理,自然不能将民政部门列为适格主体。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检察机关只能代表国有、集体单位而不能代表自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作为此类案件的诉讼主体是不合法的。
实践中,也有交警部门作为主体参与诉讼的。然而,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无论是其工作职责还是其工作内容、对象,都不允许其代受害人亲属主张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交警部门往往代为处理有关尸体事宜,因此对于垫付的丧葬费用,交警部门可以主张,并应予保护。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以上三部门无论是部门职能还是管理对象,都决定了其不能作为适格的主体参与类似案件的诉讼。针对这一特殊情形,结合审判实践,笔者认为,关于无法确定赔偿权利主体的交通肇事案件,可视以下情况处理:
1.若被告人无理赔能力及意愿,肇事车辆亦未投保,赔偿及谅解则无从谈起。
2.若被告人有赔偿能力及意愿,可采取刑事及民事分开审理的方式。一方面,由被告人向法院提交申请,并主动交纳赔偿费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数额以不低于此两项费用之和为限,计算依据可参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相关标准)至该法院,法院对此笔费用暂作扣押(可视作特殊保全)。另一方面,对交通肇事罪进行审理,可按照被告人予以赔偿并取得谅解进行量刑,如案件情节及被告人自身情况符合适用缓刑的规定,可直接适用。民事部分及扣押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确定诉讼时效,即适格主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2年内向暂扣费用法院提起诉讼,向包括被告人在内的赔偿义务主体主张权利,但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进行实体审查,确定赔偿项目及数额,作出判决,并由该院在暂扣款中直接支付;若暂扣款不足以支付,则由适格被告再行支付。有多名赔偿义务主体的,可在赔款后由被告人另行主张。若在以上诉讼时效内无适格主体主张权利或暂扣款超出应赔款,则返还被告人。
3.若肇事车辆投保保险,也由被告人先行交纳费用,暂扣至法院。待实际赔偿后,被告人可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诉讼时效从实际赔偿后起算2年。20年内无人主张,同样返还被告人。同理,可对被告人直接适用缓刑。
笔者认为,在交通肇事罪中是否适用缓刑,仍应将重点回归案件情节是否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而非将民事赔偿、谅解作为衡量缓刑适用的唯一条件。以上处理方法,是笔者结合案件情况及审判实践,特别是按照现行法律理论体系所作的积极有益的探索,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既较完善地保护了死者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让我来普及一下缓刑之内有交通肇事,物件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包含
【案情】2014年4月4日,被告人刘某驾车在大街上撞倒一男性行人,刘某当即报警并随急救车至医院支付抢救费用5131.1元。后伤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因其身份不明,刊登认尸公告亦无 时间:2023-06-03今日热点介绍:邦丙副乡长交通肇事,关于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疫情防控责任不履行、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现将 时间:2023-06-03实事百科报道:半挂车交通肇事逃逸,大货车撞车逃逸
一、凌晨1点接逃逸事故,高速交警火速赶赴现场3月21日凌晨1时32分许,东营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当事人报警,在G18荣乌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493公里+2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时间:2023-06-03给你们科普一下办公事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案中特殊体质造成死亡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 时间:2023-06-03推荐秘闻知识:办理交通肇事罪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办案流程
交通肇事罪作为一个多发、常见型犯罪,在实务中办理中存在诸多争议,选取部分注意事项,整理归集,供司法工作者和律师同行参考。一、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时间:202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