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今天来科普一下交通肇事逃逸被追回,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标准及处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件会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14:44:05

中国交通广播9月14日消息(通讯员 沈丹清 魏翔)近日,沪武高速英武向K698+350M处发生一起撞损高速公路路产肇事逃逸案件,湖北交通高速路政黄黄支队武英第一大队通过现场取证分析、出入站信息比对,用时不足三小时便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切实维护了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

9月8日16时50分,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沪武高速英武向K698+350M处时发现右侧防撞钢板等路产设施损坏严重,现场无事故车辆停留,仅遗落零星车辆碎片,初步判断可能是车辆损坏路产设施后肇事逃逸。

路政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并拍照取证后,随即与高警江岸大队及施救部门进行核实,双方均表示在当天未接到任何与该路段有关的案件报警信息和救援电话。随后,大队路政人员立即前往总路咀收费站监控室对24小时内进出货车进行逐一筛查。经过2个多小时的监控图像对比,发现一辆辽宁籍银色箱式货车有重大嫌疑,但该车已于当天进入安徽省境内。

为挽回国家路产损失,执法人员迅速对接辖区高警部门,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车辆违章查询系统查询该车信息,并与车主取得联系,告知其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后果,要求其尽快到大队处理该事故路赔事宜。

铁证如山,电话中当事人对其损坏高速公路路产行为供认不讳,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9月10日,当事人从安徽省抵达路政大队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依法在经营管理单位现场缴纳了路产赔偿费。

此次成功破获逃逸案件,严厉打击了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高速公路的合法权益。黄黄路政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司乘朋友们: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属于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公路损坏的,都应当及时拨打12122报警,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