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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揭秘资讯:交通肇事不批捕案例,货车司机撞死人,车主有什么责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战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3 11:00:33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我们家四世同堂,父亲走了,我们家都塌了……”“肇事者说他不是故意的,没有看见车撞人,他就是无罪吗?”“我们不接受道歉、不要赔款,我们全家就要想快点批捕,让他进监狱把牢底坐穿!”原被告双方的互不相让、推推搡搡,争吵不绝于耳……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陷入僵局,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丽“化简为繁”,从还原案件开始着手调查,顺利解决了难题。

据介绍,82岁的张维京(化名)骑着电动三轮车回家去,在义马市千秋矿附近的十字路口,被一辆疾驰而过的白色厢式货车撞倒,因年事已高当场死亡,货车司机当场逃逸。根据监控视频的资料,警方随即锁定了嫌疑人杨斌强(化名),在讯问阶段,杨斌强对视频中货车撞死老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逃逸拒不认罪,声称货车的A柱遮挡视线,根本没有看到老人被撞倒,更不存在逃逸的事实。正是因为杨斌强拒不认罪的态度,受害者张某的家人更觉得雪上加霜,父亲的去世已经打破了全家的平静,杨某的态度更让他们愈发愤怒,双方僵持不下。

杨松丽了解案件的原委以及争执的端倪后,建议公安机关启动“侦查实验”。在实验中厢式货车逃离现场时车身的起伏,以及货车司机当日并没有按照既定路线去超市送货,而是绕路躲避警方视线的事实。在杨松丽的陈述和谈话后,杨斌强悔恨不已、嚎啕大哭,承认了自己因家境困难怕承担责任而隐瞒犯罪事实的缘由,经过杨松丽的调解,杨斌强自愿多拿5万元作为情感慰藉来弥补过错,最终双方达成了32万的调解协议。

杨松丽已经在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了16年,在调解案件时,秉承“少捕、慎捕、做好调解”的原则,运用“突出细、做到准、把握稳”的态度,常常把“简单移送即可”转变为“披星戴月调解”,从2013年到侦监科后,她已经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成功调解案件100多起,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诚挚感谢。

正因为此,她被誉为“义检之花”,曾获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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