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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科普一下交通肇事车辆改装过,车辆改装升高违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爱梦梦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2 16:12:44

11月3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驾驶改装车辆的交通肇事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张某(女)驾驶改装过的白色“牧马人”牌小型越野客车,在碑林区长乐西路益田假日广场地面停车场由北向东左转时,因观察不周,将人行道上年仅6周岁的女童李某撞倒,车辆左前轮碾压致李某受伤,其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李某无事故责任。

张某当时驶离广场时速度并不高,只有8km/h,张某也称当时在驾驶过程中并未看到车前有人。那为什么会引发这起悲剧呢?根据调查,张某车辆现有的高度及轮胎规格与原车辆高度及轮胎规格不符,车辆增高了60毫米,就是这个小小的60毫米造成了严重后果,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宋博表示,“这60毫米使车辆前方地面上的盲区被延长了近1米,而就是这一米的盲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如果张某的车辆没有加高,车轮没有加大,可能她把孩子撞倒之后,就会在保险杠下方把孩子向前推行,并不至于将孩子卷入车轮下进行碾压。”

经了解,该车是张某买来的“二手车”,买来时车辆已经过改装。后张某虽曾因车辆改装问题被处罚过,但是仍未对该车消除改装效果。

合议庭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在案发后能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接受处理,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救助被害人,向被害人父母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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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盲区事故应如何防范?

汽车盲区,也被称为“死亡盲区”,轻则一身冷汗,重则车毁人亡!常见的九大驾驶盲区,提醒开车或走路的你务必注意。

1.车头盲区:注意矮小障碍物如儿童等

2.车尾盲区:上车前在车周围走一圈

3.AB柱盲区:一慢二看三通过

4.后视镜盲区:变更道路要打转向灯

5.内轮差盲区:遇大货车最好避开2米外

6.超车盲区:前车突然减速多半有险情

7.上下坡盲区:降低车速不变更道路

8.山路盲区:通过弯道时鸣笛示意

9.隧道盲区:出隧道不要跟车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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