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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科普一下交通肇事全责的后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璇妹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2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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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负全责而又不肯处理后续事宜,另一方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对方的行为,为自己去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去处理是什么后果,被起诉后法院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我最近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是全责,但是我没空去处理,所以我想知道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去处理是什么后果啊,具体什么样的?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徐婧婧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去处理,对方一般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事故,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在交通事故的里面,如果一方负全责而不去处理的话,属于因为自己的原因使事情没有办法解决,这个时候应该得到赔偿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并且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公权力来对于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或者是划拨。

法院如果接受当事人申请的话,必须要立即对一个这个事项来进行处理,如果情况紧急的话,48个小时之内就必须要作出判决和裁定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侵害了他人民事权益的,那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了一些紧急避险的情况要除外。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当中负全责的一方属于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这个时候是理应付一定责任的,所以当自己不负责任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强迫其负自己的责任,这是个人的权利,可以放弃,但法律是赋予了当事人这样的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徐婧婧律师解析:

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人来承担,如果肇事人买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则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针对事故中对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比如撞坏的对方的车,或者撞伤的对方的人,而车损险则是针对自己车辆损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律师,苏州大学法学学士,现就职于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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