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分享看法速递:广德交通肇事逃逸案,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泽大大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1 17:59:33

民主与法制网安徽讯(□吴灿东 通讯员 王戴昕 汪娟娟) 近日,安徽广德交警柏垫中队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依法对肇事逃逸驾驶人作出处罚。

2020年9月26日16时54分,广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柏垫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广德市四合乡徐村社区交警岗亭处,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已联系120。”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报警人吕某口述,其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段不小心将一辆行驶的电动车撞倒,电动车上的两个人受伤,已经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了。民警处置完现场,回到中队做好事故登记后,准备前往医院查看伤者伤情时,吕某来到中队,称发生事故时不是自己开的车,自己是顶包的。民警一听,觉得这起交通事故存在猫腻,便详细询问了吕某事情的经过。原来开车的是吕某的工友孙某某,因为孙某某没有驾驶证,所以让吕某顶包。结果现在孙某某的电话打不通了,吕某害怕其逃跑了,便来到中队承认了顶包的事实。

第二天一早,孙某某同吕某一起来到了柏垫中队,双方均承认孙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让吕某顶包的违法事实。经调查,2020年9月26日16时50分左右,驾驶人孙某某驾驶粤SE5***号小型轿车载工友吕某等人经过四合岔路口路段时,因低头捡手机导致反应不及撞上一辆左转的电动车,致电动车上2人受伤。

孙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处理事故现场过程中,未主动向交警反应事故的真实情况,而是让吕某顶替充当驾驶员,推卸、逃脱责任及处罚,涉嫌构成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且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构成了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孙某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行为进行合并处罚,累计拘留20天,孙某某表示知道错了,认罪认罚。10月10日下午,柏垫中队民警将孙某某送往拘留所。同时,对于吕某顶包孙某某的违法行为移交至四合乡派出所处置。


投稿邮箱:mzyfzah@163.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