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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交通肇事案伪造现场,肇事逃逸交警不处理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6-01 14:25:23

交通肇事逃逸,全责!

路上行车

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

但发生了交通事故

有些人不是选择报警

而是驾车逃逸

当你遇到执着的交警蜀黍

哪怕坐在街上啃馍馍也要

等你出现 拿你归案

正所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5月11日下午,偃师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首阳路燃气公司门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相撞,有一人受伤,且手机被摔坏,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前往处置,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时间、经过、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等情况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取证。


事发现场

因事发地点不在监控区域,民警挨家走访附近商户,在较远处的一处商家民用监控调取到了现场视频,锁定了肇事车辆。在追踪肇事车辆的过程中,该车在偃化口附近从监控中消失。办案民警没有气馁,事故三组组长张宜涛带领组员高博、王栋在偃化口周边路段用“守株待兔”的“土”办法,蹲守近一天,终于在13日上午发现了肇事车辆,当时,连该车车筐里放的物品与事发时肇事车车筐里的物品都一模一样,民警在车辆附近的商铺找到了嫌疑人蔡某。到案后,蔡某对其交通肇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骑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红色三轮车为肇事车辆


5月24日,受害人王女士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偃师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王女士感激的说:“没想到这么小的案件交警这么快就破了案,更没想到这么快我就得到了赔偿,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为你们点赞!”



警方提醒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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