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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科普一下交通肇事-共同犯罪,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老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1 19:54:24

“交通肇事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逃跑算不算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否以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纵容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纵容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机动车几乎成为每家每户的必需品,这不仅造成交通拥堵也使交通肇事罪成为常见罪名。为进一步规范该罪的办理,统一法律认识,8月25日下午,我院第13期检警同堂围绕“交通肇事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探讨。

明确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自首,但从严掌握

发生交通肇事后,积极救助被害人并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有观点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救助被害人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不应当认定为自首,但也有观点认为交通肇事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条件,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据《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法发[2010]60号)的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故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自首,但应从严掌握。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根据刑事审判参考第697号的参考意见,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考察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是否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2.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3.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4.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刑事审判参考认为,在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实施逃离现场行为的,一经实施即告成立,都按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故交通肇事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逃跑的也算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理解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否以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有不同的观点。张明楷教授的观点认为前行为必须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刑事审判参考第1118号的参考意见认为前行为只要构成交通肇事即可,不需要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程度。结合司法实践,大家讨论后一致认为采信刑事审判参考的意见更符合司法实践办案需要,也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不以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只要构成一般交通肇事即可。

纵容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纵容他人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定性问题的研究意见解读》(2012):对“纵容他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不宜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考虑:将机动车交由醉酒者驾驶与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相比,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明显不同,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将机动车交由醉酒者驾驶的人的刑事责任,不符合共同犯罪原理,当事人之间对危害后果不存在共同罪过。但经大家讨论后认为虽然纵容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纵容者的刑事责任。

通过学习探讨,检察干警们对交通肇事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对今后办理该类案件起到积极的作用。今后,我院将持续依托检警同堂学习平台,加强业务学习,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以检察担当为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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