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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痕检如何做,交警提醒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妮妮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1 16:04:36

机动车临时停靠时开车门,看似一个简单、随意的动作,如果操作不规范,很容易形成“开门杀”,给其他过路车辆、行人造成伤害。11月12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南昌司机熊某因为“乱开车门”,导致后方一名骑行电动车的人撞上车门后身亡,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实刑。

“‘反手开门’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使用反手姿势时,人能够强迫自己转头看后方来车,降低车祸发生。”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来开车门,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事件:一司机“乱开车门”致人死亡

2017年11月9日下午2时许,司机熊某驾驶一辆南昌牌照的五菱面包车去站前西路一带送货。为方便上下货,熊某将车辆停靠在某动漫店门口,准备下车。

“司机下车时没有注意观察后方路况,导致后方行驶的一辆电动车迎面撞上了面包车车门。”据办案人员介绍,司机熊某靠边停车后,随手便打开驾驶位车门,致车后驶来的一辆电动车被撞翻,骑行人干某被甩在马路上,倒地后身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尽管熊某立即报警,并将干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但其造成的后果已经难以挽回——次日下午3时53分,干某因颅脑损伤严重,医治无效死亡。

“开关车门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西湖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交通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经现场勘查及车辆痕检等事故处理程序,西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认定,面包车司机熊某负有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对熊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予以公开审理。法院一审认为,司机熊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提醒:“反手开门”可减少事故发生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11月11日晚,樟树一司机同样因为随手开车门,险些酿成惨剧。

11月11日晚8时许,樟树市沿江路上,一辆五菱面包车刚停稳,司机郑某就顺手打开了驾驶室车门。就在这一瞬间,刚好有辆摩托车经过,并与面包车车门相撞,导致摩托车倒地,车上两人受伤。

樟树交警赶至现场发现,骑摩托车的男子和乘客在撞上面包车车门后,因摩托车侧翻,两人被甩至面包车车头位置。万幸的是,当时摩托车车速不快,两人倒地后仅受轻微伤。

鉴于面包车司机郑某在路边停车时未尽观察后方车辆义务,同时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在行驶中同样未注意保持车距,交警判定司机郑某负有该起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

“由于部分城市道路未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导致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民警肖胜武在梳理因机动车驾乘人员随意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时发现,几乎所有肇事司机在事发当时,都是直接用左手开车门并直接往外推,其在停车后都没有想到花时间查看车辆后方情况。

“最好是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来开车门。因为当你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身体会自然转动,头部也会很自然地向外看,这样便可从车门后方查看是否有车辆经过,减少事故发生。”肖胜武认为,如果当时司机采用“反手开门” 的方法,就能够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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