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今天来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罪构成客体,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机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0 10:53:40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交通肇事罪责任认定的标准:

  1.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