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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顶替车辆(出车祸找人顶替事后承认,交警会怎么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3:41:08

交通肇事顶替车辆(出车祸找人顶替事后承认,交警会怎么处理)

在发生车祸的时候有些车主害怕事故影响到了自己的前途,于是就会找人顶替自己,说自己是乘客而不是驾驶者。一旦这类冒名顶替的行为被交警给查处了,当事人会受到处罚。那么,车祸一般事故冒名顶替怎么处罚?

广西诚济律师事务所的李靖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般车祸事故冒名顶替怎么处罚

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有的是亲朋好友,动机各有不同,严重的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依法查处。冒名顶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都以包庇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不够准确,如果是证人冒名顶罪,则应该定伪证罪。如何区分包庇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是准确打击的基础。

李靖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员,专职律师,法学学士。李靖律师拥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具备高质处理案件的能力,为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合作律师。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李靖律师补充:

伪证罪与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罪行,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其区别在于:

1、包庇罪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伪证罪则是特殊主体,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包庇罪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后未被羁押、逮捕归案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被依法羁押、拘禁而逃跑出来的未决犯和已决犯;伪证罪包庇的对象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未决犯。

3、包庇罪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犯罪分子被侦查、审判之前,也可以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中至判决后服刑之中;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一般车祸事故冒名顶替怎么处罚?发生车祸后要能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是自己的过错就应该要主动的去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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