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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专业头条:交通肇事罪转移问题,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飞刀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30 10:08:25

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飞速增加,特别是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人均汽车保有量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加上交通设施未免滞后,个人驾驶习性的不同,往往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但交通事故并不等于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与交通事故相比较起来,交通肇事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

但交通肇事罪总体上而言还只是属于一种过失犯罪。比交通肇事罪更加严重的情形是——肇事逃逸。


汽车司机张三,在夜间驾驶车辆经过某路段时,将骑着电动车的李四撞成重伤,张三见四处无人,便径直上车,开车逃逸。警方在监控录像中搜集线索,很快将张三逮捕。

在这个案例中,张三的行为就已经构成肇事后逃逸,不仅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会受到追究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说,肇事后逃逸属于法定的加重情节,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而且驾驶证也要被相关部门吊销。甚至如果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之后,为了逃逸,而把受害人转移或者藏匿,使其不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交通肇事之后,畏惧法律,想要逃逸,不仅不去及时救治被害人,反而将被害人转移藏匿,使受害人得不到救治死亡的,视为故意杀人。

所以,路上开车,交通事故难免时有发生,但最重要的是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要妄图逃避责任,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避法律的人往往要承受更为严重的处罚。

也祝愿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帆风顺,平安到达每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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