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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3·12交通肇事(肇事逃逸新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蹦迪小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3:35:48

潍坊3·12交通肇事(肇事逃逸新闻)

绿化带内被踩出一条小路。

王某耍聪明不料被民警拍下,被罚2000元记12

6月12日下午,青银高速潍坊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二次事故中一辆肇事车逃逸。接警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寒亭大队事故科民警迅速反应,成功破获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2日下午3时40分许,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寒亭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青银高速潍坊段发生一起事故,一辆货车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取证。民警发现一辆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遂提取了视频证据。民警连夜对行车记录仪影像进行排查,并结合平台系统比对筛选,最终锁定车牌号为鲁B****8的轻型货车就是逃逸车。

民警经多方努力联系上了肇事司机王某,经过耐心做工作,王某于次日上午来到事故科,但否认肇事逃逸。民警公开了行车记录仪影像、现场照片等证据,并实地测量比对痕迹。在大量证据面前,王某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经过。

王某到案后,民警惊奇地发现,其多次出现在事故现场照片中。原来,事故发生后,王某将车停在事故地点前方50米处,回到现场伪装成围观群众打听情况,不料被拍下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王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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