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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科普一下交通肇事罪上诉胜算,邻居晚上扰民该向哪里投诉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海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13:17:20

近日,浙江业主马女士将邻居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李女士拆除自家安装的玻璃雨棚,却被质疑“心理承受能力过弱”、“无稽之谈”,这是怎么回事呢?

马女士:邻居装雨棚导致自家灰尘变多、噪音变大

据悉,马女士和李女士是上下楼的邻居。李女士在两家房屋上下层交界处的外墙上安装了玻璃雨棚,玻璃雨棚的上方为马女士家朝南的卧室、儿童房、客厅阳台及朝北的餐厅,玻璃雨棚的顶部基本与马女士家的房屋地面持平。

马女士主张,李女士家的玻璃雨棚在下雨时会有噪音,并且棚顶打扫不及时会有灰尘、垃圾堆积等,极大地影响了自家的正常生活和居住环境。

于是,在多次沟通以及业主委员会协调无效后,马女士选择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立即拆除玻璃雨棚,恢复房屋外墙原状。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马女士诉求合理,随后,李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女士:无稽之谈,可能是邻居心理承受能力过弱

李女士上诉主张自家的玻璃雨棚并无不妥,马女士无权要求自己拆除。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李女士认为马女士并未用仪器在雨天测量过所产生的声音分贝,而径直称雨水撞击会持续发出噪音,是无稽之谈,与事实不符。

李女士表示下雨是自然现象,雨声也是正常存在的,就算不拍打在玻璃雨棚,拍打在树叶上或者地上,都会发出雨声,这明显不是噪音,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因为雨水打击玻璃发出的声音而导致身心不健康,可能是被上诉方(原审原告,马女士)心理承受能力过弱所致,而实际上并未危害其身体健康。另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女士)居住在楼下,被上诉人居住在楼上,若是雨水打击雨棚发出的声音能引起身心不健康,上诉人也会不健康,但事实上上诉人户并未出现任何问题。”李女士在上诉中称。

同时,李女士主张自家雨棚上垃圾有点,但是不多,并且垃圾可以清扫,并非一定要用拆除的方式解决,而且自己每年都在清扫,现场基本上看不到垃圾。因此,李女士认为雨棚并未对马女士一家的生活卫生造成影响,马女士对实际环境描述言过其实,“影响环境、影响健康”等主观臆测也无事实根据。

法院:侵犯相邻权,判决拆除玻璃雨棚

经审理,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女士所有的商品房在交付时并没有玻璃雨棚的设施,该玻璃雨棚系李女士在房产公司交付后自行安装。玻璃雨棚的位置处在双方房屋交界处,基本与马女士的房屋地面持平,雨棚的面积也不小。

由于该雨棚的设置确实存在卫生打扫、反光、噪音等问题,最终法院驳回李女士上诉,维持原判。

潇湘晨报记者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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