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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律师接手交通肇事案,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22年5月1日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龙菇凉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12:41:06


缘于信任。广西客户,网上找的我,一开始就按我报的价格没有讲价付了费。我很高兴,也给出了自己的承诺,把案子处理到底,直到拿到赔偿。我承诺过程,不承诺结果。之所以如此承诺,是有原因的。不给客户承诺,是不行的,客户远在广西,我在西安,相隔千里,客户已经按我的报价付了费,总得得到我一个承诺。但如何承诺,是有讲究的。我可以承诺自己会尽心尽力办案,这一点我能做到。但我不承诺结果,因为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很多,我无法全部控制。我不会为了争取委托,大包大揽。我承诺的,是我能做到的,做不到我不承诺,哪怕因此失掉委托。对于接案子,我的态度始终如一,不强求,一切相信缘分。

终于信赖,客户对结果很满意。广西客户的这个交通事故案,办起来是一波三折。

开始,两被告不理我的客户,不愿意赔偿,其中一个躲,一个还放言威胁,客户没办了才找到我寻求法律帮助。在我的专业而非常耐心的帮助下,立了案。立案时,再次遭遇波折,或许立案法官可能是新手,也可能是业务不熟,发现我写的起诉状上没写保险公司就是不立案。我详细给客户解释了不把保险公司做被告的原因。客户在自己车上是车上人员,无法用到自己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对方车又没买任何保险。并不是每个交通事故案子都要把保险公司拉进来,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立案后,一被告态度软化,提出给3万赔偿。客户问我意见,我不答应,并告诉客户,如果真的打算调解,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最好的调解时机是法庭辩论结束后,这个时候法官会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这才是最好的时机。因为此时,原被告双方有什么证据已展示,争点也已辩论过。须知和平是打出来的,不是让出来的,此刻原被告已经交手,对于案子如何处理有了合理的预期,这才是最好的调解时机。

再次进行庭前辅导。今天开庭,我还特意给客户再次庭前辅导,并把客户的发言稿(索赔金额及计划依据)全部给客户准备好,只要客户把我给的庭审发言稿逐字念完就行。

面授应对被告答辩的两句真言:不同意,请法官判。至于辩论环节,我给广西客户了两句话,一是不同意被告意见;二是请法官来判。这两句话,我是深思熟虑结合我的庭审意见给出的。客户,毕竟不是我,法庭辩论时,面对被告的答辩意见,很可能稀里糊涂就处分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民事案子,当事人有权处置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官的裁判权是必须给以尊重的。所以,客户最好的回答是,不同意被告意见,这样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是我出庭,我能判断出被告的意见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并有理有据的指出其不成立处,但客户不行。所以,我就让其说不同意就完了。第二句,请法官来判。既然对被告的所有意见都是不同意,那么接下来第二句话,请法官来判就必须得说。客户只是普通群众一个,可以不懂法,但法庭上法官是懂法的,是居中来判案子的。法官会根据双方证据及辩论情况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来。即使万一判决书不公正,我可以马上给广西客户写上诉状。

今天的庭审结果,客户很满意。我在详细了解了庭审情况后,也很满意。我诉状上写的诉求是12万多,今天庭审调解的结果是9万5多一点,并把客户的1420元诉讼费全部退还。之所以少了3万多,是因为两被告中的一个,曾经威胁我客户的,在法庭上真诚道歉,承认错误。另一被告,与我的客户有亲戚关系。我的客户考虑到人情和亲情,做出了让步。我呢,是客户请的律师,既然客户念及人情和亲情做出了让步,我这里就尊重客户的选择。至此,此案圆满结束。

结语:我接手的案子,一直和客户关系很好,原因在于我做到了两点,一是专业能力还行,能把客户的案子办好;二是做人也还可行,从不指责客户,相反会很有耐心的一一解答客户疑问,解释自己的打官司的每一个标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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