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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交通肇事从轻意见书,发票地址开错了能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马哥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9:33:09

陈某长相普通,个头不高,却是个糊涂的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才29岁的他就已经开始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入狱之旅。

是的,你没看错,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发票,有极高的价值,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用错了,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与陈某同时牵扯入案的是另一个男人,名为周某,比陈某年长一岁,两个人在佛山市顺德区相识相交。


陈某是一名苦力工,曾在建筑工地扎根多年。但是几年前,由于肩膀受伤,他被迫失业。虽然尝试了一些其他的工作,但陈某始终没能找到一个稳定的收入


不久前,周某主动联系了陈某,在电话里,周某向陈某倾诉了最近自己也有资金紧张的烦恼,深陷同样的困境让两人一拍即合。陈某兴奋地告诉周某有一个来钱快的好机会,他得知很多公司想要虚假开票来逃避税务监管,他们可以作为中间人来获取利润。周某听完没有多想,如此简单又快速的挣钱方法,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陈某给周某介绍了十几家企业,两人帮助他们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从中赚取非法收益。后来经过审计,陈某和周某虚开的发票金额合计达5892261.57元,税额合计达1001684.43元,价税合计达6893946元,虚开税款已全部抵扣。


但是,或许是压力过大或良心发现,2018年11月,周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并退出违法所得137593.2元,陈某于2019年8月21日被抓获后,其家属代为退出了非法所得的8000元,被告人二人都认罪认罚。



陈某被抓捕后的几天,陈某的妻子不断向周围人打听口碑好的律所,最后选择咨询了国晖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询问他们是否有办法为陈某争取到轻判。律所的代表非常耐心地给她解释法律条文,告诉她一些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并向她提供了一些减轻陈某罪行的思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国晖刑事部的律师在案件和被告人陈某的情况上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他们对陈某的犯罪经历、犯罪过程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在了解了案情后发现,陈某确实是初犯、偶犯,有可贵的自首和坦白态度,应该适用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国晖律师制定了一份详细的辩护意见书,为陈某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最终,在审判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强大证据和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陈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人民币;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人民币。


在这起案例中,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无论对于被告人还是诉讼双方,法律咨询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周某都因虚开增值专用发票罪犯下重罪,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所以在处理他们的刑罚时,除了应当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需追缴他们违法所得,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滋生。


在此,也想提醒大家,任何不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何况是涉及到金额巨大的罪行。如果您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私信我们,我们会提供专业、免费的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不仅可以帮助您或企业避免类似的违法行为,还可以规避企业未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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