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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交通肇事案件(这是两则泛着醉酒味道的新闻 车主喝酒让醉酒同伴驾车 追尾撞车致2人受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梦爵师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00:47:58

城固交通肇事案件(这是两则泛着醉酒味道的新闻 车主喝酒让醉酒同伴驾车 追尾撞车致2人受伤)

全程没碰方向盘

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

19岁车主与同伴同饮后,默许其驾车

肇事追尾,两人同样担责

酒后专门驾车

到交警队自首求拘留

只因与父亲闹矛盾吵了架

一时赌气,竟用违法宣泄

两男子深夜大量饮酒,喝酒的车主让同饮酒的同伴驾车酿事故,被民警当场查获。最终,副驾驶上的车主涉嫌共同犯罪,两人均以危险驾驶罪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7月14日晚,何某某(男,19岁,车主)驾驶陕F29**T号小型轿车,载张某某(男,20岁)等人从城固县到汉中市汉台区万邦时代广场某酒吧玩耍,期间两人大量饮酒。7月15日凌晨3时许,车主何某某明知同伴张某某大量饮酒,放任张某某驾驶自己的车,何某某坐在副驾驶位欲返回城固。由南向北行驶至汉台区天汉大道中段国贸十字时,张某某所驾车辆追尾碰撞前方正在路口等待红灯的出租车,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张某某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汉中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92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依法认定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何某某明知张某某饮酒仍默许放任张某某驾车上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张某某和何某某属共同犯罪,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华商报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景万里 周于媛

◎多说一句:车主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的安全负责!

喝酒后和家人闹矛盾

开车到交警队自首求拘留

西安高陵一小伙不但酒后开车,还专门将车开到交警大队让民警拘留他。这是要闹哪一出?

据高陵交警大队民警介绍,8月19日凌晨3时,正下着大雨,一辆白色轿车突然驶进交警大队,车上下来一男子,说自己喝酒了来自首。

民警跟小伙子交谈时发现他说话条理清晰。经过了解,男子姓董,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4mg/100ml。随后,民警对董某进行血样采集,抽血检测数据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2.11mg/100ml,构成醉驾。

民警做完案卷,通知董某家人将其接回,等待下一步的调查处理,可董某怎么也不愿回去。民警对董某进行安抚后将其送回。

对于自首求拘留的举动,董某表示,当天下班后自己和朋友一起喝酒,喝了四瓶半啤酒,原本打算就不回家了。和父亲通话时闹了矛盾,一气之下便开车到交警队自首。

目前,董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驾驶员遇事不可采取极端方式,利用违法方式宣泄情绪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追悔莫及。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多说一句:酒后可能吐真言,也可能做出危及安全的行为,切记饮酒需适量,遇事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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