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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解读:交通肇事不诉建议书,娄底男子开车撞死母女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没有人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4:14:36

9月4日,湖南娄底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情通报,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但对于拖行的距离是多远?肖某交通事故后有无联系过他人,其逃逸是否系别人指示?对车辆拖拽谢某前行是否明知?伤者谢某的伤情严重程度如何?截止目前为止案情还没有进一步的官方通报。

根据视频,可以清楚看到伤者谢某衣裤被卡在肖某驾驶的宝马左前角,双腿向车头前方,面部着地,双手于头部前爬地被拖行。有知情者透露谢某被拖行距离大约有1公里至2公里。

女司机酒后驾车撞人后不想着积极赔偿,反而着急逃跑企图逃避责任,置她人生命于不顾,其对生命的漠视到了完全令人发指的地步,戳中每个人的神经 生命大于天,完全可以理解现场交警如何愤怒都不过分。

就连前知名交警谭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表示:如果是我在现场,我可能会比现场的交通更愤怒,我害怕控制不住自己,但我会尽力保持冷静。

真心不知道那些声称,女司机不是漠视生命,而是出事故后因害怕而引起的懵的状态为肇事女司机辩护的人是处于一种什么心态?很难想象,如果事故是发生在你们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身上,你会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态。

视频中清楚记录女司机根本不配交警执法,磨蹭半天不吹酒精测试仪,打电话,哪点像懵的样子。

依我看,一经查实女司机明知车底有人,为逃避追责而拖行,置谢某生命于不顾,就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那么简单了,而是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

当然女司机到底是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还是定故意杀人罪这需要公安局对案件的侦查确认的案件事实及相应的证据来说话,并最终经过法院的判决确认。

但毫无疑问,肇事女司机已经触犯了刑事犯罪,必将遭受刑法处罚。这是其罪有应得。

那伤者该怎么办呢?作为法律人,伤者谢某应该如何依法维权,给予三点建议。

第一、建议谢某在肖某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不接受肖某及其亲属的私下赔偿,不为肖某出具“谅解书”。

因为一旦接受私下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后,再对肖某的量刑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肖某对生命如此漠视,不仅伤害了谢某,而且给广大网友带来了精神和心理伤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第二、建议谢某不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单独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要求谢某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只包含直接损失,对于精神抚慰金等项目不予支持。

为了更好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单独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如果子女未成年,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

第三、要注意收集肖某的财产线索,严防肖某“逃债”,具体要严防:

一、肖某通过离婚净身出户进行逃债。

二、无偿将财产赠与给子女及父母逃债。

三、放弃对合法财产的继承逃债。

四、虚构大量债务参与财产分配逃债。

以上这些典型的逃债方式,在实践中往往让生效裁判无法实际执行而成为一纸空文,因此谢某一定要注意收集肖某的财产线索,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申请律师调查令对肖某从肇事之日其至履行完债务之日止的财产进行调查,以此更好实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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