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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交通肇事罪死亡原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二叔Remix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12:21:32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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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造成人死亡一定要坐牢吗?

四川万盛行律师事务所王仕贵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死一人或重伤二人以上或轻伤多人或虽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损失的,若肇事者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若有其他法定或酌定从轻如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已赔偿被害人(或其家属)的经济损失的,不一定要坐牢,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都会被判缓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交通肇事后,千万别逃逸。

王仕贵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从事法律服务二十多年,合江县首届十佳律师,务实,诚信,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为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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