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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交通肇事中自首情形,什么情况下属于拖欠工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何百叶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08:57:08

交通事故常有发生,逐渐成为社会安全隐患的一大凶器,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可能处于恐慌或者是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事故后弃车而逃或者是扬车而去,不管受害者是否因延误抢救时机重伤或者死亡,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有哪些情形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

辽宁翊鼎律师事务所的王宝珊律师做出了专业解答:

在通化市滨江东路血站附近发生车祸致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事件。据现场目击者称,死者将车辆停在路边,下车后被撞,还看到肇事司机将车辆停在某花园后,逃走了。另据当事人家属提供信息称,死者为40岁女性,该肇事逃逸司机自首。

该肇事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因后来投案自首,可适当减刑。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王宝珊律师补充:

如果我们在驾车当中遇到“肇事逃逸”的情况,首先要做的事儿就是——“别慌”,然后记录尽可能多的,有关于肇事车辆的信息,最后及时报警。

事发后要做好一下“四件事”

第一件事:尽量多的记住肇事车辆的信息

记住对方的车牌号、车型、颜色、以及车身上的特别装饰,甚至是逃逸者的体貌特征,方便警方日后追查。

注意:在突发情况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尽可能记住对方车辆的车牌号。

第二件事:切勿盲目追赶肇事车辆

如果发现肇事车辆或人员企图逃逸,我们最好不要盲目追赶。

注意:在不违反交规的情况下,可以跟随对方车辆,期间确认对方车辆信息,以及大致的逃跑方向和路线。但是并不推荐这样的做法

第三件事:确保自身安全

在对方肇事逃逸之后,切勿与对方发生正面的过激行为,如果伸出路况不佳、光照不明,而且地理位置又不熟悉。

第四件事:确认对方车辆特征后,尽快报警

注意:如果对方已经逃逸,自己则需要保留现场,进行现场拍照,可以当做补充证据使用。另外尽可能完整清晰的向交警描述事情经过

报案之后要做好一下“两件事”

第一:保持手机畅通

在报案之后,案件将交由事发所在地的交通队处理,因此在办案取证期间,需要我们保持手机处于畅通状态,以便随时能与警方保持联系,避免耽误和影响办案进程。

第二:提供充足证据

报案之后,除了向警方提供肇事车辆特征和信息之外,还可以使用手机或者行车记录仪拍到的画面,当做调查的辅助线索和证据。以便于警方通过沿途摄像头查找肇事车辆。

其实遭遇交通事故本来就是件很糟心的事儿,如果再碰到肇事车辆逃逸更是让人搓火,不过即便如此,沉着冷静仍然是我们需要首先做到的,然后尽可能多的收集和向警方提供有效信息,才能帮助警方尽快的破案。不过,首先保护自己,尽量远离事故也是很重要的。总而言之,一旦不幸发生了事故,切勿自乱阵脚,冷静处理,保护自己、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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