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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消极救人(东湖有人跳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何百叶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2 03:52:58

交通肇事后消极救人(东湖有人跳湖)

宁德网消息(本网记者 吴圣锦 通讯员 吴小丽 文/图) 6月30日下午,宁德一名年轻女子因为整形失败,一时想不开选择跳湖轻生,所幸被大门山派出所环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巡防队救起。

当天下午,大门山派出所环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巡防队巡逻至东侨区1号彩虹桥时,听到湖边传来群众呼救声,队员们意识到可能有人跳湖,便急忙向声源地奔去。

巡防队员赶到现场看到,一名年轻女子半个身子已经没入水中,情况岌岌可危,一名巡防队员赶忙在竹排上拽住女子衣服,以防其溺水。因午后刚下过暴雨,东湖水位上涨,岸边泥土极其湿滑,且其中还夹杂许多碎石、玻璃屑,巡防队副队长郑通曰,队员陈言荣、许辉立刻跳入湖中,共同营救轻生女子。最终,在众人的合力之下,该名女子成功获救。

为防止该女子再次产生轻生念头,巡防队将其带回所里,耐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女子情绪逐渐平稳。

经过了解,该女子姓阮,是福鼎人,因不满意自身容貌,到宁德市某整形医院进行整容手术,但结果不甚满意。在整容失败的消极情绪影响下产生轻生念头,于是便想不开跳湖轻生。

经过民警耐心的心理疏导,阮某对于自己跳湖轻生一事也感到后怕。随后,民警联系其家属将她接回家,并再三叮嘱要密切注意其情绪变化和行为动向,以防其再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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