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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瓦房店交通肇事判刑,交警逃逸怎么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抽了个寂寞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5 15:43:04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祝福 通讯员 李德声

本报讯 近日,市民于某将一面写着“为民服务,匡扶正义”的锦旗送给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陈福国、王明文;将一面写着“为民解忧,破案神速”的锦旗交给了辅警曲宏熙,对公安机关快速破案表示由衷敬佩和深深感谢。

5月22日早5时许,瓦房店市警方接到报案称北三家附近,有一男子倒在路边,疑为发生交通肇事。接到报警后,市局交警大队民警陈福国、王明文,辅警曲宏熙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医生确认,男子已经死亡。由于发生事故位置较偏僻,当天夜里又下大雨,导致现场被雨水冲刷,仅残留部分车灯灯罩碎片和保险杠碎片,可以推测该车在发生肇事后车头受损。为了尽快破案,民警一方面在案发现场一遍又一遍仔细寻找蛛丝马迹,一方面在案发地周边开展走访摸排,经过3个小时紧锣密鼓的侦查工作,一辆黑色SUV进入警方视线。为防止贻误战机,民警立即对该车车主进行传唤,面对警方的强大压力,车主刘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车辆下落。

原来刘某当天零时左右就在北三家附近将被害人撞倒,为了逃避责任,他没有及时下车对被害人进行救治,而是加速离开了现场,并且天一亮就驱车前往维修厂维修撞坏的部位,放任被害人倒在路边5个小时后才被人发现。当民警们马不停蹄赶到维修厂时,工人正准备对肇事车辆受损部位进行维修。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首先应该保持冷静,如果有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并报警,切勿因害怕担责而做出错误的选择,这样只会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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