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分享动态消息:瓦房店交通肇事逃逸,瓦房店交警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南风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5 15:42:25

为了更好地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创新交通管理等工作,“瓦房店交警”与新兴媒体互动平台进行合作,推出官方微信平台,平台将于9月19日正式开始运行。目前,市民只需搜索“瓦房店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 ↑ ↑我是这样的”

平台试运行后将提供三大服务板块,“自助办理”、“信息服务”、“警民互动”,全方位解决您的各种问题。其中最为值得一提的便是“自助办理”下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功能,通过平台处理交通事故,既快速又便捷,为您解决烦恼。

以往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双方往往要等交警或保险到达现场勘查后才肯撤离,既耽误了时间,也会加剧交通拥堵,而且当事人长时间滞留事故现场也会增加二次事故隐患。微信事故快处功能,即指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瓦房店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事故快速处理”模块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

目前,微信事故快处范围为:未造成人员伤亡、没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由当事人按照微信平台步骤指引拍照后快速撤离现场,事后当事方可按微信平台推荐快速理赔点位置,进行理赔等相关工作。

在使用微信平台进行事故快处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证件进行拍照,同时保证照片清晰度。拍照时要特别注意照片的拍摄角度,根据要求对现场拍摄3—5张照片。

拍照的要诀是:

  • 从车头方向拍摄

  • 从车尾方向拍摄

  • 近距离擦碰点拍摄

照片上传经过平台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示当事人撤离至安全地点,再拍摄双方驾驶证和行驶证,并同时提交经过拨打验证后的双方联系电话,之后即可根据提示选择快速理赔点、约定时间,一起去快速理赔点进行理赔工作。

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驾驶人不能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一方逃逸的、未投保交强险的、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碰撞建筑物或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车辆无法移动的、事故经济损失明显超出快速理赔适用金额等情形时,软件会提示用户拨打122报警,并自动转入到手机拨号页面。

“瓦房店交警”官方微信平台是瓦房店市交警大队秉承“民生警务”和“现代警务”理念,按照公安交管改革的具体要求,应用互联网+交通管理工作思维,通过对微信平台进行深度开发,整合智能交通系统资源,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的新举措。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发路况查询、交通违法信息的查询与定制推送、检车换证提醒定制推送、准驾车型为A、B且有扣分的驾驶证年审网上学习等更多综合服务功能,真正使交通管理大数据落地成雨,成为为民办事解忧的有效载体。

小编在此恭候各位的关注

让我们一同期待9月19日的正式运行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