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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期限(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区别)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厉小强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6 12:35:22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期限(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区别)

1.行政复议

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人依法申请税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履行期限,自税务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受理申请 (5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2)发送被申请人答复(转7 答复10日)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作出行政复议决定(60日)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被申请人应当在60日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经行政复议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依据相应规定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4)不服提起诉讼(15日)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以及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申请期限: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其他案件不得超过5年。一般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指导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不服/不受理复议的,可以在复议期满/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时间不计入起诉期限内,在障碍消除之日后10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延长期限。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诉,应当在收到上诉状3个月内审结



2.民事诉讼


(1)受理立案 (7日)

民事诉讼,受理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发送被告答辩(发送5日 15日答辩)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

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诉讼。(上诉:判决15天,裁定10天(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3)判决(6个月

开庭要提前3日通知,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同意,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4) 上诉

刑事案件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10 日,不服裁定5 日。 公诉案件审理期限: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还要延长的,需要最高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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