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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醒交通肇事别逃逸(电瓶车主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伴梦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4 22:56:19

检察官温馨提醒交通肇事别逃逸(电瓶车主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一走了之,这种行为不仅是没有公德心、不负责任的体现,更是对生命的漠视。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倒翁某,致其重伤。日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付某依法批准逮捕。

2022年6月6日下午,奉贤某道路上,付某驾驶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超越前方翁某的电动自行车时,后备箱不慎碰到了对方的车把手,导致翁某摔倒在地。付某马上停下车查看情况,发现翁某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看到这一情况,付某慌了神,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原地等了一会,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拨通110报警,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付某想要逃脱自己责任的行为终究是徒劳,几天后警方就找上了门。

“这几天我一直在家里提心吊胆的,睡不好觉,良心有点过不去。一直到昨天民警来找我,我就把事情全部讲了。”付某交代道。

经鉴定,翁某的伤势构成重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付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日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付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肇事逃逸,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否则只会面临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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