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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五个月(一个常见动作致人死亡,被判9个月!教训太惨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刚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4 19:47:08

因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五个月(一个常见动作致人死亡,被判9个月!教训太惨痛)

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必然会做的一个动作

但如果不够小心很可能就会上演“开门杀”酿成事故

近日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开车门致人伤亡的交通肇事案件

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这场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桑某受伤,于当日死亡。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令吴某没想到的是,对这次意外事故,她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面临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

△这则新闻登上热搜“开门杀”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交通肇事犯罪是在车辆行驶时发生。那么,汽车没有发动行驶,仅仅打开车门致人伤亡,也构成犯罪吗?如东法院审理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吴某违反了该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下车没有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妨碍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驶且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吴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法官提醒:开车门前别忘观察开车门看似事小,但是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造成的损伤一般都很严重。因为汽车旁通过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一般较快,且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限,无法抵挡车门的迎面撞击。记者在网上搜索相关新闻发现,近几年,由开车门不慎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少数。海安法院就审理过一起开车门撞上行人致其死亡的案件,汽车驾驶员亦因此获刑。此外,通州也发生过一起儿童从副驾驶开车门与电瓶车碰撞的事故,造成电瓶车车主受伤。法官提醒广大司机和乘客:上下车之前,应当通过后视镜及车窗玻璃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确保周围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再打开车门,避免“开门杀”交通肇事。多一分细心,少一分危险!网友贴出了自己的经历:“开门杀”实在太危险!

如何避免“开门杀”驾驶人和乘车人要注意:

01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02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

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03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人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04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

驾乘人员在下车时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坐在左边驾驶座的用右手开,右边驾驶座用左手开。

当司机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车外的情况,从而有效地避免碰撞。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注意:

01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02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通行,并佩戴安全头盔。

03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龙视新闻在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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