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扬州市交警部门通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男子孙某驾驶共享汽车撞人后不停车直接逃逸,几分钟又撞上路灯杆,再次弃车逃离。
5月23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指令称,在长春路一家饭店门口有一辆轿车将行人撞伤逃逸,交警出警到场之后,在长春路北段发现了肇事车辆,但司机已经不见了踪影。四大队事故中队队长龚兴祥介绍,有一辆白色轿车撞了一位行人,然后就逃逸了,民警出警时,中途又接到报警:在长春路与平山堂东路交叉口环岛西边有一辆车与路灯杆发生碰撞,驾驶人弃车逃离。
民警勘察确认,在饭店门口撞人的轿车和撞路灯杆的车辆是同一辆。由于肇事车辆是共享汽车,民警很快通过租赁平台锁定了肇事嫌疑人。
交警与孙某取得联系让其主动到案,但孙某以筹措费用为由迟迟没有出现。于是交警经过调阅监控、摸排线索确定了嫌疑人大致位置并实施抓捕。龚兴祥说,25号下午,民警基本确定了逃逸驾驶人的活动区域,到晚上7:00多,民警在虹桥坊广场将其抓获。
孙某到案后交代,在撞人事故发生时,他并没有留意到行人,并且,自己中午喝了酒,害怕被判定为酒后驾驶,自己的驾驶证在增驾期,担心受影响。
交警部门介绍,被撞伤者今年57岁,身上多处骨折,情况不容乐观,已被转到上海医院就诊。待对伤者伤势进行鉴定后,交警部门将对孙某做进一步处理。
龚兴祥表示,如果是不构成重伤,罚款2000记12分,并处15日拘留,如果达到重伤,有肇事逃逸恶劣性质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么,事故逃逸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肇事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
若遇到事故,一定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编辑:XX
来源: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酒后驾车撞人交通肇事(男子酒驾撞人后拖行伤者1000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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