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13时许,驾驶人郑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江源大街第一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江源区城墙邮局道口西侧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由宋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相撞,致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郑某某驾驶车辆逃逸,江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仅仅用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于当天15时许,在江源区森工街将其抓获,并提取了郑某某的血样。
驾驶人郑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发生交通事故发后,未积极履行救助义务、未报警,驾车驶离事故现场,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的情形,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近日,白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出郑某某的血液中乙醇成分,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5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郑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郑某某被江源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酒后发生交通肇事逃逸(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2019年6月5日13时许,驾驶人郑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江源大街第一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江源区城墙邮局道口西侧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由宋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相撞 时间:2023-04-24莒南县交通肇事科人员(肇事司机找到没)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房家岭村民房贵习夜里外出,不料被过往车辆撞伤,肇事司机逃逸。事发后,肇事车和车主被交警部门找到,然而车主称,当晚并不是他驾驶的汽车。现在事故已经发生1个 时间:2023-04-24开庭判交通肇事罪案例(“隔空”审理并宣判,高唐男子交通肇事获刑)
近日,高唐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在该院审判庭就坐 时间:2023-04-24新的交通肇事司法解释(全文公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时间:2023-04-24沈阳法律咨询交通肇事(沈阳交通事故律师:肇事车没有保险,车主没能力赔偿,可以怎么做)
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中,肇事者没有能力赔偿也没有保险,那受害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具体怎么做下面小编给您介绍一下。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代位求偿是指如果由于第三方对保险标的 时间:202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