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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不接受检查(不配合查酒驾逃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琪琪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4 14:54:14

交通肇事逃逸不接受检查(不配合查酒驾逃逸)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3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路遇交通执法检查,司机叶某明不配合检查,驾车逃逸,居然还把未下车的两名执法人员一起载走了,直到警方介入才停下。因妨碍公务,叶某明被行政拘留十日。

24日下午3点20分,市交通局执法支队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在翔安高速出口检查过往车辆,发现一辆黄色旅游客车缓缓驶出高速收费点,立即示意靠边停车。该车没有停下,继续往前开,直到执法人员用喊话器高声警示,司机才将车子停靠在路边。

经查,该车运载22名乘客,从泉州晋江机场前往厦门梧村汽车站,但未持有有效包车合同。听到要登记个人信息,司机叶某明突然情绪激动:“你们没权力检查我,我不识字,不会写名字。”说完,他就回到车上,不顾车内仍有两名正在执法的执法人员,关闭车门,驾车逃逸。110指挥中心指示翔安公安特警紧急出动,于下午4点11分在仙岳路金山小区路段将该车拦下。

因涉嫌妨碍公务,叶某明被翔安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该车所属的客运企业因未持有效包车合同,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记者 王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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